华东医药: 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19: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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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2026-005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根据诉讼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
子公司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美华东”)于近日
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最高人民法院”)送
达的《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最高法知行终71号等法律文书。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因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中美华东将青海珠峰冬虫夏草原料有限
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华东武林大药房有限公
司三名被告诉至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01 月 0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浙江省高级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判决书》(2023)浙知民初 3 号,一审判决如下:驳回中美华东的全
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 598,732 元,由中美华东负担。详见公司于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收
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3)。
  上诉期内,中美华东依法提起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请求:依法
撤销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浙知民初 3 号民事判决;依
法改判,支持中美华东一审全部诉请。该上诉于近日收到最高人民法
院受理通知书。
  二、本次诉讼进展情况
  本次最高院送达的《上诉案件受理通知书》(2026)最高法知行
终 71 号等法律文书,主要内容如下:
  上诉人杭州中美华东制药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青海珠峰冬虫夏
草原料有限公司、青海珠峰冬虫夏草药业有限公司、杭州华东武林大
药房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一案,不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3)浙知民初 3 号民事判决,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一审法
院已经将一审案卷及上诉状报送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最高人民法
院决定予以受理。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
仲裁事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在的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主要系
合同纠纷、劳动纠纷等,未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规定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披露标准,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无重大影
响。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对公司本期利润及期后利润不
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切实保护公司核心技术和产品的知识
产权,坚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公司将根据诉讼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
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公司指定的
信息披露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并注意投
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2026)最高法知行终71号;
法知行终71号。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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