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投能源: 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18: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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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8       证券简称:电投能源          公告编号:2026011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
                     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
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的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议通过了《关于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
根据电投能源《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截至 2025 年
报表年初到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1,794.08 万元。
公司总股本 2,241,573,493.00 股。公司拟以总股本 2,241,573,493.00
股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向股东派发现
金红利 672,472,047.90 元(含税)。公司本次无送红股、无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情况。如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
化,维持分配总额度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原则是一致的。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
派2.7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
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
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
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0元;持股1
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0元;持股超过1年
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3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3月10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3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
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将于2026年3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2月24日至登记日:
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
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清沟大街1号
  咨询联系人: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运营部
  咨询电话:0475-6196998
  七、备查文件
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内蒙古电投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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