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沪高铁: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17:17:2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
   (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建立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回报机制,积极回报投
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京沪高速铁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2025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京沪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了《京沪
高速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基本考虑
  公司综合评估现实情况、战略规划以及发展趋势,充分考虑
股东要求和意愿,建立对股东科学、持续、稳定的回报规划与机
制,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司章程》等所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配利润进行分配。
续发展需要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实施科学、持续、稳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5 年-2027 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相结合的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
配。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利润分配条件情况下决定公司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发生时,每年累计分配的利润不低
于当年合并报表归母净利润总额的 55%,主要采取现金分红的方
式进行分配。具体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后提
交股东会审议通过。特殊情况是指:
     (1)当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负,实施现金分
红将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未出具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
  四、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
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
红政策: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
上款规定处理。
  公司的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和实施程序
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
核并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会审议批准。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
过多种渠道主动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会须在股东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工作。董事会对中
期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的派发工作。
  六、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机制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
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七、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京沪高铁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优秀,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