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州轮胎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
个限售期内,7名激励对象分别因主动辞职、个人原因失去激励资格,组织安排
工作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
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将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公司对
本激励计划其余在职的52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考核和综合评价,
其中13人考核结果为良好,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90%;3人考核结果为
合格,当期个人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70%;2人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当期个人层
面可解除限售比例为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已对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和所涉及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核实,确认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无误,所涉及的激励
对象名单准确。因此,同意回购注销上述25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不得解除限售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23.44万股,并根据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情况,对回购价格进行相应调整。其中,由于主动辞职和个人原
因失去激励资格、个人综合考核不完全达标或不达标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
的回购价格为2.25元/股;由于组织安排工作调动、退休等客观原因与公司解除
劳动关系的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为2.25元/股加上以中国人民银
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程序符合《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
利益的情形。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