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26 证券简称:浩通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
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公司决定取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事项,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等的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本次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未经公司股东会审议,亦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
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二、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原因
鉴于自启动本次可转债事项以来,公司结合当前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
势以及自身经营战略的调整,对募投项目的可行性、投资回报以及未来资金需求
进行了全面评估和优化,为确保融资方案更好地匹配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优化资
源配置,同时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经公司董事会审慎研究,拟对再融资方案做
出调整,决定取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
三、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取
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
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议通过《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达
成一致意见如下:公司本次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符合公
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取消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事项。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取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是公司综合考虑市场环境、
自身发展实际情况等各方面因素后审慎作出的决定,不会对公司日常的生产经营
和持续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形。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取消后,公司及相关各方就本
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做出的承诺、规划等将自动终止失效。
未来公司将根据战略发展需要和项目规划,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的前提下,适时推进更为匹配的再融资方案,以更好地支持公司高质量发展。如
触及相关披露要求,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徐州浩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