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健集团: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7 16:09:1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债券代码:148245.SZ        债券简称:23 天健 Y1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
   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不行使发行人续期选择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次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1日发行深圳市
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深圳市天健(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
(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3年,以每3
个计息年度为1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
期限延长1个周期(即延长3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
期债券。
  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2026年4月13日(顺延)全
额兑付本期债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
                   ;
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期债券;
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另计息。
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
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债权登记日所在计
息年度的利息(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
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
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则该计息年度的付息日即为本期债券兑付日(如
遇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则向后顺延一个交易日);
任保证担保;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续期选择权行使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约定,本期债券基础期限为 3 年,以每 3 个
计息年度为 1 个周期,在每个周期末,发行人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期
限延长 1 个周期(即延长 3 年),或选择在该周期末到期全额兑付本
期债券。
  在本期债券首个周期末,发行人决定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即在
  三、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 7019 号天健商务大厦 16 楼
  联系人:罗冰
  电话:0755-88910546
  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125 号国信金融大厦
  联系人:冯伯宇
电话:13020031106
特此公告。
                 深圳市天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天健集团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一般,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