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641 证券简称:格利尔 公告编号:2026-010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
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格利尔”)于2026年 2
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鉴于公司募投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
设项目”已建设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
该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2年11月4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格利
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
许可[2022]2645号),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于2022年12月2日成功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
发行,发行价格为9.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0,8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
民币13,735,849.06元(不含税),募集资金净额为87,064,150.94元,到账时间
为2022年11月24日。公司因行使超额配售取得的募集资金净额为15,120,000元,
到账时间为2023年1月3日。本次发行最终募集资金总额为11,592.00万元,扣除
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1,373.58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0,218.42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分
别于2022年11月25日、2023年1月4日出具《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
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E10662号、信会师报字【2023】第ZE10001号)。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
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相关要求,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
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2日,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序
号 账户名称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格利尔数码科技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
格利尔数码科技 中国银行徐州铜山支行营
股份有限公司 业部
格利尔数码科技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徐州云龙支行
合计 4,753,767.73
注:上述募集资金专户“金额”中包含存放资金的利息、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
所产生的理财收益。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26年2月12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募集资金计划投资 投入进度
序号 项目名称 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 (3)=
金金额(2) (2)/(1)
(调整后)(1)
合计 103,245,969.09 100,257,075.82 97.11%
三、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
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
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宜已经董
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经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的《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信会
师报字[2022]第ZE10679号)。保荐机构对于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
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人民币4,596,110.00元,以自
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4,915,094.36元,共计人民币9,511,204.36元。
四、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对“智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预计增至8,924.74万元,比原投
资总额5,070.21万元增加了3,854.53万元。同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旧厂房
改扩建变更为新建总部生产研发综合楼和高标准厂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
变更,由新建独立研发楼变更为新建总部生产研发综合楼的第四层作为研发中心;
募投项目金额由3,223.63万元调整至3,069.13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事项并
发表了独立意见。2023年5月19日,上述议案经2022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变更及自有资金追加投资的议案》,公司拟对“智
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进行追加投资,项目总投资预计增至11,993.87万元,比原投
资总额8,924.74万元增加了3,069.13万元,同时变更募投项目实施方式,由新建方
式建设总部生产研发综合楼(第四层除外)和高标准厂房变更为一体化两层高标准
厂房;“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变更,由新建总部生产研发综合楼的第四层作为
研发中心变更为以公司现有总部大楼B座东区一层和二层作为研发中心;募投项目
金额由3,069.13万元调整至1,950.71万元。变更后的“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及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预计于2026年2月26日达到可使用状态。2024年2月23日,上
述议案经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募投项目变更的议案》,拟将“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4,616,342.97元
(包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及历年募集资金专户累计产生的利
息收入等,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全部转入“智能制造基地
建设项目”,“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金额为119,938,700.00元,
使用募集资金63,431,300.00元,剩余资金以自有资金支付;本次变更后“智能制造
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总金额不变,使用募集资金变更为78,047,642.97元。
五、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资金节余情况
公司本次结项的募投项目为“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前述募投项目已完成
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截
至2026年2月12日,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为4,753,767.73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
款利息、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募集资金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节余金额
智能制造基地建设
项目
合计 78,047,642.97 75,053,585.52 4,753,767.73
注 1: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募集资金拟投资总额”-“累计投入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节余金
额”的差额主要系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及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资金所产生的利息、
手续费所致。
注 2:由于节余募集资金持续产生银行利息,节余募集资金金额以划转资金日的银行结算资金余额
为准。
六、募投项目节余的主要原因
(一)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从项目的
实际情况出发,在不影响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本着适用、合理、
有效的原则建设募投项目,审慎使用募集资金、控制项目预算及成本、有效利用各
种资源,合理地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二)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
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部分理财产品产生的收益及利息收入。
七、节余募集资金后续使用计划及影响
为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公司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合
计4,753,767.73元(包含理财收益及银行存款利息,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
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用于日常经营的需要。上述节余募集资金
全部转出后,公司将注销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相关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随之终止。对于部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公司后续将根据合同约定使用自有资
金进行支付。
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募投项目的实际
建设情况,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
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
影响。
八、决策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6年2月24日和2026年2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
二次会议及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上述项目予以结项;同时为提高节
余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根据《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
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经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审批程序符合《北京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
证券交易所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细则》《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
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不存在
改变或变相改变募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事项无异议。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
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格利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