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0 证券简称:万安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11人,代表股份256,334,717股,所持有表决权
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54%。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为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51,605,0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8.5527%。
根据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出席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729,633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名,代表
有表决权的股份0股,占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0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729,633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27 %。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107,5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14%;
反对 189,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38%;弃权 37,9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502,47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025%。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6,029,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11%;
反对 23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2%;弃权 68,4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6,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6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424,87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474%。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55,428,4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65%;
反对 874,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1%;弃权 31,95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23,37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57%。
四、律师见证情况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万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