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391 证券简称:*ST 长药 公告编号:2026-021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控股”)收到7名原告江阴天广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鋆宏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赵敏、昆山晨辉热压板有限公司、秦皇岛万法商贸有限公司、山海关鹏泰货运联
合车队、江阴市永舜电热电器有限公司分别起诉长药控股及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
有限责任公司的7起诉讼文书,涉及的诉讼金额合计1787.77万元。截至本公告披
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
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5,469.5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
值12.64%。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连续十二个月
内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的,应当及时披露,已经履行披露义务的,不再纳入
累计计算范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经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涉及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计约5,469.52万元,
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2.64%。具体如下:
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 告与 被 告 一 存 有业 务 往来。 诉 讼请求: 判令 被 告一支付 拖欠的 货款
款项实际支付完毕之日止,暂计至起诉之日为4408.27元;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
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11000元;判令被告二对上述费用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本案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由两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1月20日在三
门县人民法院立案,目前未开庭。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支付原告货款5025960.25元及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判令被告长江医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对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欠款及利息损失承担连
带给付责任;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二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2月1日
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2025年12月31日,法院判决如下:被告
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给付原告江苏磊士鑫新能源
设备有限公司货款5025960.25元及利息(以5025960.25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
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23491元,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共同负担。该案涉及的2.85万元预计将对公
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向原告给付货款42,187.6元;判令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支付逾
期付款利息,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标准为基础,上浮50%计算,以
日为618.94元;判令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
任;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由二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1月8日在天津市北辰区人
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2日开庭审理。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
响。
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连带给付原告货款
基数,自2025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
年1月26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2026年2月11日开庭审理,目
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拖欠原告的货款
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市场报价
利率的1.5倍计算);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2月1日在河
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2026年1月20日法院判决如下:被告河北羿
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秦皇岛腾煜机械设备有限
责任公司货款611338元及利息(以611338元为基数,自2025年12月1日起至实际履
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
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4957元、保全费3577元,由被告河北羿珩
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负担。该案涉及的0.85万元预计
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江苏启澜激光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三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
告四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90824.92
元,并以90824.92元为基数,支付自立案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1.5倍LPR
计算的逾期利息;判令被告二、三、四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诉讼费
用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0月22日在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立案,2025年
被告二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三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
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被告二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被告浙江大晟新能源
科技有限公司、河北羿珩科技有限公司共同支付货款376万元,共同支付违约金
诉之日2025年10月14日的违约金为33840元),共同支付原告备货损失586910.06
元,共同支付原告为主张权利支付的律师费5万元;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对河北羿珩科技有限公司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保全费由各
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5年11月17日在浙江省安吉县人民法院立案,2026年1月9
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支付原告货款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的支付违约
金,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1日为2992.65元,暂总计为641775.65元;判令被告二
对被告一上述第一项的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本案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该
案已于2026年1月19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2026年2月9日开
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支付货款
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判令被告
二对上述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本案的诉讼费、保全费由两被告承担。
该案已于2026年2月12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继续履行与原告签
订的《设备采购安装合同》,向原告支付剩余货款548,000元;判令被告一立即
接收并验收原告已准备完毕的剩余设备;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的上述债务承担连
带责任;判令本案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2月12日在河北
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18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
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解除齐河双百数码影像设
备有限公司与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4年1月27日签订的《光优组件生
产设备销售合同》;判令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返还齐河双百数码影像设备
有限公司已支付的履约保证金1,050,000元,并支付逾期退还保证金的资金占用
利息(以1,050,000元为基数,自2024年2月27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按全国
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暂计算至
技有限责任公司向齐河双百数码影像设备有限公司支付逾期支付预付款的违约
金(以2,625,000元为基数,自第一笔预付款应支付之日次日即2024年2月27日起
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以13,125,000元为基数,自第二笔预
付款应支付之日次日即2024年3月27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按日万分之五计算,
暂计算至2025年12月13日,共计4,972,537.5元)并赔偿损失;判令长江医药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对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令
上述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诉责险保费、律师费。该案已于2026年
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原告货款
承担连带给付责任;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由二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2
月3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17日开庭审理,目
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共同支付拖欠的材
料款1287612.1元;判令二被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1,287,612.1元为基数,自
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浮50%的标准计算);判令二
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该案已于2026年2月2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
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
损益产生影响。
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给付货款1460563.4
元,并支付利息(以1460563.4元为基数,按照同期LPR为利率标准,自2025年9月
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由被告承担诉讼费、保全费。该案已于2025年12月22日在河
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2026年1月13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
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第一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判令第二被告与第一被告对上述货款及其利息承担连带
给付责任;判令由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和保全费。该案已于2026年2月6日在河
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
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给付原告运费463120元,
并以此为基数,自2025年11月23日起至运费全部付清时止,按年息4.5%的标准向
原告支付逾期付款损失(即按2025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
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为基础,加计50%计算);案件受理
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保险费等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2月24日在河
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17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
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支付货款
由两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2月2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
将于2026年3月1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
影响。
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货款
月23日),共暂计1589920.8元;判令被告二对第一项诉讼请求承担连带责任;本
案的诉讼费用、保全费用由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1月19日在河北省秦皇岛
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2026年2月9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
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二被告支付货款103521元,
并以103521元为基数,向原告支付占用期间的利息,按照LPR1.5倍的标准,自起
诉之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判令二被告承担原告支付的律师费用8000元;判令
二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该案已于2025年11月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
区人民法院立案,法院于2025年12月25日判决如下: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
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鑫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货款103521元及
利息(以103521元为基数,自2025年11月4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
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被告河北羿珩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鑫界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律师
代理费8000元;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案件受理费1265元,由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
公司负担。该案涉及的0.93万元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份有限公司涤除公司登记(备案)纠纷案。
原告于2023年登记为被告一公司的监事。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河北羿珩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立即向公司登记机关(市场
监督管理局/行政审批局)办理涤除原告作为被告一公司监事的登记事项;本案全
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共同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2月1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
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16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
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向原告偿还欠款10544578.82元并支付利息;判令被告长江医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对上述诉讼请求一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该案
已于2026年2月1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将于2026年3月18日
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影响。
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原告与被告一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诉讼请求:判令被告一河北珩科技有限责
任公司向原告支付欠的货款人民币432971.65元及逾期付款损失(以432971.65元
为基数,自2025年8月27日起至款项全部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
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计50%计算);判令被告二长江医药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对被告一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
令因本案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全部诉讼费用依法
由二被告承担。该案已于2026年2月14日在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立案,
将于2026年3月18日开庭审理,目前未判决。该案预计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产生
影响。
案。
申请人侯振武等101人为河北羿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原职工。因河北羿珩科
技有限责任公司拖欠工资、停产等原因,侯振武等101人向秦皇岛市劳动人事争
议调解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秦皇岛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裁决被
申请人自收到裁决书十五日之内向申请人办理劳动合同解除手续,并向申请人支
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拖欠的实发工资、带薪年休假工资、伤残补助金等
合计9,924,280.23元。上述劳动争议案件涉及的699.02万元预计将对公司当期损
益产生影响。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事项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无应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预计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金额约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分阶段披露原则持续披露案件的后续进展情况,以及其他对诉讼
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情况。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风险。
五、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长江医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