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482 证券简称:中国动力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0808 债券简称:动力定 02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提前赎回“动力定 02”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动力”或“公司”)可转换债券“动力定 02”余额低于 3,000 万元,已触发
《中国动力发行普通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之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报告书(修订稿)》(以下
简称“《报告书》”)中规定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不提前赎回“动力定 02”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
心,考虑到当前可转债剩余规模较小、距离到期日较近,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决
定不行使“动力定 02”的提前赎回权,同意不提前赎回“动力定 02”直至存续
期结束。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概况
(一)证监会核准
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可转换
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994 号),核准
公司非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
(二)发行登记
定向可转债的登记工作,债券代码“110808”,债券简称“动力定 02”,发行
数量为 15,000,000 张,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500,000,000 元,债券
利率为第一年 0.2%、第二年 0.4%、第三年 1.0%、第四年 1.5%、第五年 1.8%、
第六年 2.0%,期限为 6 年。
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发行的定向可转债“动力定 02”挂牌转让。
(三)转股期及转股价格
定向可转债“动力定 02”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6 年 9
月 8 日(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 6 个月后第一个交易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
止)。初始转股价格为 20.23 元/股,最新转股价格为 19.61 元/股。
条款规定,对“动力定 02”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转股价格为
(www.sse.com)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
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条款规定,对“动力定 02”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 20.16
元/股,调整为 20.07 元/股。具体请见 2022 年 8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条款规定,对“动力定 02”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 20.07
元/股,调整为 20.02 元/股。具体请见 2023 年 7 月 13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0)。
款规定,对“动力定 02”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 20.02 元/
股,调整为 19.91 元/股。具体请见 2024 年 8 月 1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相关条款规定,对“动力定 02”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 19.91
元/股,调整为 19.88 元/股。具体请见 2024 年 11 月 15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
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80)。
款规定,对“动力定 02”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 19.88 元/
股,调整为 19.69 元/股。具体请见 2025 年 6 月 6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的《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
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关条款规定,对“动力定 02”可转债转股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转股价格由 19.69
元/股,调整为 19.61 元/股。具体请见 2025 年 11 月 19 日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的《中国动力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暨转股复牌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6)。
二、可转债赎回条款与触发情况
(一)赎回条款
《报告书》约定的赎回条款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满后五个交易日内,公司将按债券面值的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
股余额不足 3,000 万元时。公司有权提出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
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2×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2: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
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
盘价格计算。
(二)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动力定 02”余额低于 3,000 万元,已触发“动力定
三、公司不提前赎回“动力定 02”的决定
前赎回“动力定 02”的议案》,基于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
考虑到当前可转债剩余规模较小、距离到期日较近,为维护投资者利益,决定不
行使“动力定 02”的提前赎回权,同意不提前赎回“动力定 02”直至存续期结
束。
四、相关主体持有可转债情况
“动力定 02”系定向发行可转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有 5%以
上股份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持有“动力定 02”,亦不存在交易“动
力定 02”的情形,也无未来减持计划。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中国动力本次不提前赎回“动力定 02”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
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2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及《报告书》的约定。
综上,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不提前赎回“动力定 02”事项无异议。
六、风险提示
敬请广大投资者详细了解可转债赎回条款及其潜在影响,并及时关注公司后
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七、其他
投资者如需了解“动力定 02”的详细情况,请查阅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报告书》。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10-88010590
联系邮箱:sh600482@163.com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重工集团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