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159 证券简称:三维天地 公告编号:2026-007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
实施完毕的公告
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舟山智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金震先生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
致。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12 月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东舟山维恒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舟山维恒”)、舟山智鉴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舟山智鉴”)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
个月内(即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2026 年 4 月 11 日)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
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 2,320,500 股公司股份,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3%。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2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合计持股比例触及 5%整数倍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金震先
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1 月 22 日通
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514,400 股。上述权益变
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55.66%变动
为 55.00%,权益变动触及 5%的整数倍。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5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至 2026
年 2 月 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1,541,760
股。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由 55.00%变动为 53.01%,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
权益变动比例触及 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金震先生之一致行动人舟山维恒于 2026 年 2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
减持公司股份 50,000 股。上述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由 53.01%变动为 52.94%,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
施完毕的告知函》,截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股东舟山维恒、舟山智鉴上述股份
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累计股份变动 2,320,260 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 3.00%)。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
集中竞价
交易
舟山维恒
大宗交易 2026/1/14-2026/2/12 43.03 854,800 1.11
集中竞价
交易
舟山智鉴
大宗交易 2026/1/14-2026/2/12 43.09 692,100 0.89
合计 2,320,260 3.00
本次减持前持有股份 本次减持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30,447,450 39.36 30,447,450 39.36
金震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7,611,863 9.84 7,611,863 9.84
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6,856,351 8.86 5,586,851 7.22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舟山 6,856,351 8.86 5,586,851 7.22
份
维恒
有限售条件
股份
合计持有股份 5,753,000 7.44 4,702,240 6.08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舟山 5,753,000 7.44 4,702,240 6.08
份
智鉴
有限售条件
股份
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
股份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合计 20,221,214 26.14 17,900,954 23.14
份
有限售条件
股份
注:上述表格中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二、其他相关说明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亦不存在违反股东相关承诺的情况。
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本次
减持股份与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实际减持股份总数未超过减持计划中披露的
减持股数上限。
续经营产生影响。
四、备查文件
(一)舟山维恒、舟山智鉴出具的《关于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
函》。
特此公告。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