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46 证券简称:首都在线 公告编号:2026-015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4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业务规则和《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
参与度,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
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文件精神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
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1 人,代表股份 146,938,542 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29.218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 人,代表股份 117,342,455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23.333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3 人,代表股份 29,596,08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5.885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4 人,代表股份 4,397,617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9,100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22 人,代表股份 4,388,5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8726%。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
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739,7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47%;
反对16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41%;弃权3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198,8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95%。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部分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逐项表决,具体表决情况及结果如下:
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61,5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15%;
反对2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弃权2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120,6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35%。
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47,1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17%;
反对253,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22%;弃权38,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26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106,2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09%。
表决结果:本议案2.01和2.02均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37,0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948%;
反对284,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34%;弃权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6,11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的 6.4626%;弃权 1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34%。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50,508,3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34%;反
对21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3%;弃权23,500股
(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155,7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344%。
表决结果: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公司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6,649,84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035%;
反对26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33%;弃权19,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 意4,108,917 股 ,占出 席 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 表决 权股份 总数 的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89%。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本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由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刘瑞元律师和王雅格律师现场见证,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意见结论如下: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首都在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