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惠程: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3 16: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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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68    证券简称:*ST惠程      公告编号:2026-006
         关于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
              第二次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暨股票停复牌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6),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2025年度公司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第9.3.12条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后,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
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
露前,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公司第二次披露风险提示公
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是否适用(对可
              具体情形
                                 能触及的打勾)
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 亿元。
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
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
的审计报告。
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
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
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
计报告。
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
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
度报告。
  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原因
  因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归母净资产为负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为负数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9.3.4条规定,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30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
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
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
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
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
告。
  (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
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
  (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破产重整、重组上市
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如公司2025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
市交易。
  二、重点提示的风险事项
编号:2026-002),预计2025年度利润总额、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扣除后营业收入为33,000万元至40,000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为1,800万元至2,700万元。本次业绩预
告是公司财务部门的初步测算结果,并经公司聘请的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预审计,大信认为公司所作出业绩预告的依据及
过程是恰当和审慎的,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最终2025年度
财务数据和审计意见类型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的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度报告编制及最新审计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索引:2026-001、2026-007,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计工作正有序推进中,公司将持续积极推进2025
年年度报告编制及审计工作,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良好沟通,跟踪审计工作进展,
并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历次终止上市风险提示公告的披露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6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
规则第9.3.1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
应当在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当年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披露股票
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在首次风险提示公告披露后至年度报告披露前,
每十个交易日披露一次风险提示公告。本次为公司第二次披露风险提示公告,公
司历次披露情况具体如下:
市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
  四、其他事项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披露媒体刊登
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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