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轴B: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23 16:0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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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26-07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收购人”)要约收购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公司”或“瓦轴B”)股份的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日,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按照本次要约收购申报程序,在本次要约收购
期限内最后三个交易日(即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6日和2026年2月27
日),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分公
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股24,400万股,持股比例为60.61%,拟以终止瓦轴B上市地位为目的向全体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要约收购数量为158,600,000股,占
瓦轴B总股本的比例为39.39%。
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详情见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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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要约收购报告书》披露后30日内,
收购人应就本次要约收购作出至少3次要约收购提示性公告。现就本次要约收
购的有关情况作如下提示: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二、要约收购目的
  近年来,由于受到全球经济衰退、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冲击,瓦轴B连
年亏损、经营状况每况愈下。2025年以来,受多重不利因素叠加,公司经营
进一步受限、未来公司财务风险持续加大,长此以往必将造成公司经营风险
加剧。综合各方因素,瓦轴集团作为瓦轴B控股股东,从全面维护瓦轴B股东
利益,体现国企责任担当出发,拟以终止瓦轴B上市地位为目的向全体无限售
条件流通股东发起全面要约收购。终止上市后,收购人可能依法采取合法有
效方式,实现取消瓦轴B独立法人地位之可能,相关后续安排将在瓦轴B终止
上市后,视公司实际情况另行公告。提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三、要约收购的生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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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要约收购以瓦轴B的股权分布符合退市要求为生效条件。如本次全面
要约收购期满,接受要约的瓦轴B社会公众股股票申报数量超过39,050,000股,
即收购后瓦轴B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低于10%,则本次要约收购
生效。如本次全面要约收购期满,接受要约的瓦轴B社会公众股股票申报数量
不足39,050,000股,即瓦轴B社会公众持股数量占总股本的比例仍高于10%,则
本次全面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深圳自动解除对
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
  四.要约收购的股份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为瓦
轴B除收购人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有的瓦轴B股份。要约收购股份数量如下:
  股份种类       要约价格     要约收购数量(股)         占总股本的比例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86港元/股       158,600,000     39.39%
  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本次要约收购的要约价
格及其计算基础如下:本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
瓦轴B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为2.8436港元/股。在本次要约收购报
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6个月内,收购人不存在买卖瓦轴B股份的情形。本
次要约收购报告书摘要提示性公告日前收盘价为2.86港元/股,经综合考虑,
收购人确定要约价格为2.86港元/股。
  若瓦轴B在要约收购报告书提示性公告之日至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日期间有
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要约价格将进行相应调
整。
  五、要约收购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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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要约收购期限为39个自然日,即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2月27日,
但出现竞争要约的除外。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
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深圳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
约股票的临时保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最后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
可撤回当日申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投资者可以在深交所网站(http://www.szse.cn/)
上查询截至前一交易日的预受要约股份的数量以及撤回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
  六、受要约人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股东申报预受要约股份数量的上限为其股东账户中持有的不存在质押、
司法冻结或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股票数量,超过部分无效。被质押、司法冻
结或存在其他权利限制情形的部分不得申报预受要约。
  瓦轴B股东申请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收购期限内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
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本次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
要约事宜,证券公司营业部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
令的内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预
受数量、收购编码。要约收购期限内(包括股票停牌期间),瓦轴B股东可办
理有关预受要约的申报手续。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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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票当日可以申报卖出,卖出申报未成交部分仍计入
预受要约申报。已申报预受要约的股份应避免再申报卖出,已申报卖出的股
份应避免再申报预受要约,否则会造成相关卖出股份在其交收日卖空。流通
股股东在申报预受要约同一日对同一笔股份所进行的非交易委托申报,其处
理的先后顺序为:质押、预受要约、转托管。
  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深圳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
深圳对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进行临时保管。经确认的预受要约股份不得进行
转让、转托管或质押。
  要约收购期限内,如果收购要约发生变更,原预受申报不再有效,中登
深圳自动解除对相应股份的临时保管;股东如果接受变更后的收购要约,需
重新申报。
  出现竞争要约时,预受要约股东就初始要约预受的股份进行再次预受之
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要约期内预受要约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证券公司将在协助执行股份冻
结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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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的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收购人从每个预受要约的股东处购买的股份不足一手的余股的处理将按
照中登深圳权益分派中零碎股的处理办法处理。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要约生效后,收购人将含相关税费的收购资金扣除
履约保证金后的金额足额存入其在中登深圳的结算备付金账户,然后向中登
深圳结算业务部申请将该款项由其结算备付金账户划入收购证券资金结算账
户。
  要约收购期限届满、要约生效后,收购人将向深交所申请办理预受股份
的转让手续,并提供相关材料。深交所法律部将完成对预受股份的转让确认
手续后,收购人将凭深交所出具预受股份过户的确认函到中登深圳办理股份
过户手续。
  收购人将在预受要约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并披露上
市公司收购情况报告及结果公告。
  七、受要约人撤回预受要约的方式和程序
  预受要约股份申请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收购要约有效期的每个交易
日 的交易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办理有关申报手续。申报指令的内
容应当包括:证券代码、会员席位号、证券账户号码、合同序号、 撤回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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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编码。撤回预受要约申报当日可以撤销。
  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开市前,收购人将在深交所网站上公告上一交易
日 的撤回预受要约的有关情况。
  撤回预受要约申报经中登深圳确认后次一交易日生效。中登深圳对撤回
预受要约的股份解除临时保管。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
预受要约的手续,中登深圳根据预受要约股东的撤回申请解除对预受要约股
票的临时保管。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预受股东可撤回当日申
报的预受要约,但不得撤回已被中登深圳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
之前应当撤回原预受要约。
情形的,证券公司在协助执行股份被设定其他权利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撤
回相应股份的预受申报。
  八、预受要约的情况
  经委托深交所公告,截至2026年2月12日,净预受股份数量合计17,880,621
股,净预受股份比例为11.274%。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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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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