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龙股份: 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4 00:1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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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931      证券简称:锋龙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9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曹娥街道永盛路 99 号浙江锋龙电
气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和表决。会议通知以书
面、邮件和电话方式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董剑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提高决策效率,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需提前五日发出通知的通知期限,并确
认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方式和会议内容无异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案》
  为保障投资者公平获得相关信息,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及 2025
年年度部分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主要涉及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合并所有者
权益变动表、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及其他相关信息、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的借款明细及租赁明细,并同意通过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在 A 股市场进行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披露 2025 年前三季度及 2025 年年度
部分财务数据的公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表决。
   该事项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锋龙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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