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 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 宁波方正
股票代码: 300998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方永杰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王亚萍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 3: 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 26 号
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及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9-23 室
股份变动性质: 持股数量减少,持股比例下降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13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以下简称《证
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 15
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收购办法》、
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宁波方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
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宁波方正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若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的含义如下:
上市公司、公司、宁波方正 指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方永杰、王亚萍、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 1 指 方永杰
信息披露义务人 2 指 王亚萍
兴工控股、信息披露义务人 3 指 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金玘木、信息披露义务人 4 指 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本报告、本报告书 指
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比例由 52.05%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减少至 50.00%的权益变动行为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注: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分项数之和在尾数上可能存在差异,这些差异均系四舍
五入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方永杰 男 中国 宁波 否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
姓名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王亚萍 女 中国 宁波 否
公司名称 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26MA2823G687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 26 号(自主申报)
法定代表人 方永杰
注册资本 1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6 年 05 月 27 日
经营期限 2016 年 05 月 27 日至 2026 年 05 月 26 日
主要股东 方永杰持有 55.00%股份,王亚萍持有 45.00%股份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桃源街道新园一路 26 号(自主申报)
一般项目:控股公司服务;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建筑材料销售;塑料制品销售;五金产品批发;金属制品销售;五金
产品零售;金属材料销售;家用电器销售;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
经营范围 化学品);数控机床销售;金属切削机床销售;纸制品销售;纸浆销
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下限分支机构经营:一般项目:电机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名称 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AG5NQXM
合伙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9-23 室
执行事务合伙人 方永杰
出资额 3,2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 2017 年 12 月 7 日
经营期限 2017 年 12 月 07 日至 2052 年 12 月 06 日
王亚萍出资 62.81%,方永杰出资 1.00%,其余 40 名自然人合计出资
主要合伙人
通讯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39 幢 109-23 室
股权投资管理及相关信息咨询服务。(未经金融等监管部门批准不得
经营范围 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向社会公众集(融)资等金融
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 4 的主要负责人
情况如下:
有无境外永久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法定代表人、
方永杰 执行董事、经 男 中国 宁波 无
理
王亚萍 监事 女 中国 宁波 无
有无境外永久居
姓名 职务 性别 国籍 长期居住地
留权
方永杰 执行事务合伙人 男 中国 宁波 无
三、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前,方永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36.75 万股股份,直接持股比
例为 15.58%;兴工控股持有公司 2,41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61%,方永杰
先生持有兴工控股 55%的股权;金玘木持有公司 840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6.12%,
方永杰先生持有金玘木 1%的出资份额且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王亚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748.25 万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2.75%;兴
工控股持有公司 2,41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7.61%,王亚萍女士持有兴工控股
有金玘木 62.81%的出资份额。
方永杰与王亚萍为夫妻关系,方永杰与王亚萍合计控制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 52.0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的规定,上述主体互为一致行动
关系,详见下图: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宁波方正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均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主要基于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以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宁波方正部分无限售流通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8),方永杰先生、兴工控股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
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
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3,253,500 股,尚未全部完成上述减持计划。未来方永
杰先生、兴工控股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继续实施该减持计
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减持计划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十二个月
内无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
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批准程序。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71,400,000 股,因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总股本增加,导致
其合计持股比例由 67.11%被动减少至 52.0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38,200 股,增持后方永杰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
股份 71,838,200 股,占总股本比例由 52.05%变动至 52.37%。兴工控股于 2026 年
股份 3,253,500 股,减持后兴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584,700
股,占总股本比例由 52.37%下降至 50.00%,股份变动触及 5%整数倍。具体情
况如下:
(1)方永杰先生增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相关增持计划已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2024 年 6 月 25 日至 2024 年 6 月 26 日,方永杰先生使用自有或自筹资
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438,200 股,增持后方永杰先生及其
一致行动人王亚萍女士、兴工控股、金玘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占公司 占公司剔除
股东名 增持 增持均价 增持数量 回购股份数
增持期间 总股本
称 方式 (元/股) (股) 量后的总股
比例 本比例
集中 2024 年 6 月 25 日 22.82 174,800 0.13% 0.13%
方永杰
竞价 2024 年 6 月 26 日 22.90 263,400 0.19% 0.19%
合计 438,200 0.32% 0.32%
注:1、上表中以增持计划完成公告日(2024 年 6 月 28 日)公司总股本 137,169,230 股,
公司回购股份数量 868,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136,301,230 股为计算依
据;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2)兴工控股减持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兴工控股相关减持计划已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兴工控股于 2026 年 1 月 14 日至 2026 年 2 月 12 日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3,253,500 股,减持后方永杰先生、
兴工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王亚萍女士、金玘木合计持有公司股份占总股本比例由
占公司 占公司剔除
股东名 减持 减持均价 减持数量 回购股份数
减持期间 总股本
称 方式 (元/股) (股) 量后的总股
比例 本比例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集中
兴工 2026 年 1 月 20 日 23.87 400,000 0.29% 0.29%
竞价
控股 大宗
交易
集中
竞价
大宗
交易
合计 3,253,500 2.37% 2.40%
注:1、上表中以本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公司总股本 137,169,230 股,公司回
购股份数量 1,327,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股本 135,842,230 股为计算依据;2、
上表中数值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不符,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权益情况如下: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公司总 占公司总 占公司剔
股数(股)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本比例 除回购股
份数量后
的总股本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24,150,000 17.61% 20,896,500 15.23% 15.38%
兴工控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20,896,500 15.23% 15.38%
有限售条件股份 24,150,000 17.61% 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21,367,500 15.58% 21,805,700 15.90% 16.05%
方永杰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5,451,425 3.97% 4.01%
有限售条件股份 21,367,500 15.58% 16,354,275 11.92% 12.04%
合计持有股份 17,482,500 12.75% 17,482,500 12.75% 12.87%
王亚萍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4,370,625 3.19% 3.22%
有限售条件股份 17,482,500 12.75% 13,111,875 9.56% 9.65%
合计持有股份 8,400,000 6.12% 8,400,000 6.12% 6.18%
金玘木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8,400,000 6.12% 6.18%
有限售条件股份 8,400,000 6.12% 0 0.0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71,400,000 52.05% 68,584,700 50.00% 50.49%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39,118,550 28.52% 28.80%
有限售条件股份 71,400,000 52.05% 29,466,150 21.48% 21.69%
注:1、信息披露义务人前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权益变动事项为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本次权益变动前股份情况,根据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
市日(2023年4月11日)持股情况填写,当日公司总股本137,169,230股,无回购股份。
当日公司总股本137,169,230股,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1,327,000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
量后总股本为135,842,230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存在权利限制的
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持有上市公司有限售条件
流通股 16,354,275 股,为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5,451,425 股,合计
件流通股 13,111,875 股,为高管锁定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370,625 股,合计
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或冻结等权利限制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
工或者其所控制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披露的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为宁波方正董事长、总经理。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方永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2,180.57 万股股份,直接持
股比例为 15.90%(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16.05%);兴工控股持有公
司 2,089.6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2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持股比例为 6.12%(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6.18%),方永杰先生持有
金玘木 1%的出资份额且担任其执行事务合伙人。
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方永杰先生目前兼任宁海县兴方电子厂负责人、兴工控股执行董事兼经理、
金玘木执行事务合伙人、沈阳方正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宁波
方正汽车部件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方正模具研发中心德国有限公司常务董事、宁
波国药鼎言方正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安徽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
西省方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福建佳鑫金属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财务负
责人、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金玘木投资有限公司董事兼财
务负责人、浙江创极星机器人有限公司董事、宁海县农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宁海县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方永杰先生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
([2025]1 号),决定对方永杰给予警告,并处以 180 万元罚款; 2025 年 6 月,
深圳证券交易所决定对方永杰给予通报批评的处分。
除此之外,最近 3 年方永杰先生不存在其他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方永杰先生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亚萍女士为公司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亚萍女士直接持有公司 1,748.25 万股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 12.75%(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12.87%);兴工控股持有公
司 2,089.65 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 15.23%(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持股比例为 6.12%(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 6.18%),王亚萍女士持有
金玘木 62.81%的出资份额。
百八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王亚萍女士目前兼任宁波普曼恩斯进出口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兴工控
股监事、沈阳方正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监事、福建骏鹏通信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王亚萍女士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的
情形。
最近 3 年王亚萍女士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上市公司无需履行批准程序。
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亚萍女士持股符合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情形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
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备置于公司证券部,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方永杰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王亚萍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宁波方正汽车模具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浙江省宁波市
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宁波方正 股票代码 300998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
方永杰
县******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
王亚萍
县******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
宁波兴工方正控股
称 册地址 县桃源街道新园一
有限公司
路 26 号
宁波金玘木股权投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 开发区永丰路 128 号
限合伙) 39 幢 109-23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拥 增加 □ 减少
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
变化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否为上市公司第一 是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否 □
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露前拥有权益的股
持股数量:71,400,000 股
份数量及占上市公
持股比例:52.05%
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变动数量:2,815,300 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 变动比例:2.05%
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68,584,700 股
变动比例 持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50.00%
持股占公司剔除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比例:50.4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
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6年2月12日
权益的股份变动的
方式: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
时间及方式
是 否 □ 不适用 □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公司已于2024年1月25日披露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金来源
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3),方永杰先生增持
所需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是 □ 否
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
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的
内继续增持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
是 否 □
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
级市场买卖该上市 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的权益变动行为外,无其他在二级市场买
公司股票 卖该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是 □ 否
在侵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
制人减持时是否存
在未清偿其对公司
的负债,未解除公司 是 □ 否
为其负债提供的担
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
是 □ 否
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注: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份情况,根据此次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持股情况填写,当日
公司总股本 137,169,230 股,公司回购股份数量为 1,327,000 股,剔除公司回购股份数量后总
股本为 135,842,230 股。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方正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方永杰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2:王亚萍
签名: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3:宁波兴工方正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信息披露义务人 4:宁波金玘木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