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纬锂能: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3 20:0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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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014       证券简称:亿纬锂能         公告编号:2026-009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亿纬锂能”)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在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惠风七路 38 号亿纬锂能零号会议室采用通讯表决的方
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刘金成先生主持,应参加会议董
事 8 名,实际参加 8 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法定人数。
   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
全体董事知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并充分表达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
人员及核心团队成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
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依据相关法
律法规制定了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北京德恒(深
圳)律师事务所就公司上述相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祝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
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祝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实施第七期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的相关事宜,具体包括: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本激励计划的
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或配股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尚未办理行权/归属的股票期权/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尚未办理行权/归属的股票期权/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行权/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授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与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并办理股票期权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
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相关协议书或确认文件;
  (5)授权董事会在相关权益授予前,将激励对象不符合授予条件而被取消激励对
象资格或放弃认购的部分权益份额,在其他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或直接调减;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权益是否可以行权/归属,对激励对象的行
权/归属资格、行权/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深
圳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归属申请、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
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
权/归属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作废失效,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或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等,终止公司本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
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
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
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任何与本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1)授权董事会为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
务所、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
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
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
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激励计划或《公
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
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刘建华、江敏、祝媛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本议案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表决。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限公司惠州分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为支
持子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亿纬亚洲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银行辽宁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铁西支行及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荆门分行组成的银团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80,0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10年。为支持子公
司经营发展,公司拟为沈阳亿纬提供全额全程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授权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担保额度内签署有关合同及文件。本次担
保尚未签署协议或相关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0)。
  本议案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惠州亿纬锂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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