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1 证券简称:棕榈股份 公告编号:2026-023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
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 项目”结项,并
将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 190,087,945.87 元(含利息,实际金额以资
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节余募
集资金转出后对应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公司将办理销户手续,募集资金监
管协议随之终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的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7]464号)核准,公司
获准向项士宋、郑仕麟、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银华基金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华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八个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扣除发行费用19,439,304.9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5,960,692.60元。截至2017
年6月22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6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7]第ZC10577号《验资
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订了《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作出了具体
明确的规定。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
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符合《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
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
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本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广州分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699965679);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
作其他用途;2017 年 7 月,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由项目公司梅州市梅
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本公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黄埔支行、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四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签订了
《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约定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
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聘请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和主承销商,鉴于保荐机构发生变更,2021 年 4 月,公司、中国民生银
行广州分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
司、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埔支行、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梅州市
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重新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募集
资金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四方监管协议能够正常履行。
截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公司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户 余额(元) 说明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 中国民生银行广州 190,085,206.54
股份有限公司 分行营业部 (注 1)
梅州市梅县区棕沅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项目投资管理有限 股份有限公司黄陂 04801740000000232 金额包含利息
(注 2)
公司 支行
合计 190,087,945.87
注 1: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0 日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117),于 2026 年 2 月 14 日披露《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金归还及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冻结的公告》。公司、河南省中豫城市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裕华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正阳县豫资城乡生态环境发展有限公司、第三人河南赢辰建
筑工程有限公司与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科鑫创建设有限公
司向河南省正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与财产保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河南省正阳县人民
法院冻结公司在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
注 2: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11 日披露《关于公司募集资金账户部分资金被冻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98)。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广东康叠科技有限
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广东康叠科技有限公司向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与财产保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已冻结梅州市梅县区棕沅项目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陂支行的募集资金账户资金 2,738.98 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账户余额 2,739.33 元(含利息)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三、募投项目结项及募集资金使用、节余情况
截至目前,公司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畲江园区服
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 项目”已基本完成施工建设,并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项目予以结项;畲江 PPP 项目共计 8 个子项目,目
前正陆续与实施机构办理相应的政府回购手续。
时间 金额(元)
减:已支付的发行费用 18,739,304.90
加:以前年度利息收入 7,389,013.08
减: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57,273,159.80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726,776,545.88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3,119,728.73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67,899,283.24
其中:支付发行费用 700,000.00
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571,996,991.37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0,903,377.54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48,063,667.20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434,836,701.71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3,012,099.69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95,260,658.24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342,588,143.16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34,185.57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103,665,138.21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238,957,190.52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7,474.39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24,475,160.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214,499,504.91
加:本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27,532.13
减: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24,427,486.21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90,099,550.83
加:2024 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199.58
减:2024 年度已使用金额 12,660.06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90,088,090.35
加:2025 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144.48
减:2025 年度已使用金额 0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90,087,945.87
加:2026 年度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 0
减:2026 年度已使用金额 0
截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止募集资金余额 190,087,945.87
该次募集资金全部用于畲江园区服务配套项目及梅县区城市扩容提质工程
PPP 项目。
利息收入扣减
募投项目名称 计划投入金额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余额
手续费净额
畲江园区服务配
套项目及梅县区 190,087,945.87
城市扩容提质工 (注 3)
程 PPP 项目
注 3:节余募集资金中部分资金处于司法冻结状态,暂时无法转出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议案审议通过后,冻结资金视为自有资金管理,待后续解除冻结后,自动补充流动资金,
届时公司会及时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
截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止,本公司已按承诺累计使用 820,377,212.96 元,
募集资金账户累计产生的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34,504,466.23 元,节余募集
资金余额为 190,087,945.87 元(含利息,实际结余金额以资金可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
(1)上述项目存在工程施工合同尾款、勘察设计等咨询服务合同尾款、工
程设备采购合同等款项尚未支付。因上述合同受政府财政审核影响,结算周期较
长,目前尚未完成支付。后续如涉及尚需支付的合同尾款等款项,项目公司或公
司将结合合同约定及资金需求使用自有资金进行项目支出。
(2)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着
合理、节约、有效的原则,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的前提下,审慎地使用募集资金,
加强各个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相关成本和费用,形成了
资金节余。
(3)募集资金在银行存放期间产生了一定的利息收益。
四、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了提高资
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节余募集资金 190,087,945.87 元(截至 2026 年 2 月 13 日
金额,含累计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余额 34,504,466.23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本次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将注销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相应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亦将终止。
公司对 2015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予以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和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做出的合
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现有业务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其他损害股
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金可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计算),可以满足公司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内各项业
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的抗风险能力。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
用效率,能够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经营效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五、相关审核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经核查,公司对该项目进行整体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
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户,是基于实际情况等进行综合分析后作出的审慎决策,有
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公司稳健发展,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
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
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该事项。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
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时,基于上市公司目前募集资金专户部分资
金被司法冻结,保荐机构无法判断募集资金账户何时解冻,对被冻结募集资金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时间及可实现性无法做出判断。保荐机构提请公司及相关
投资者关注经营风险与投资风险。为加强对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保护、切实维护上
市公司利益,保荐机构建议公司及管理层做好本次事项相关执行与信息披露等后
续工作。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募投项
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棕榈生态城镇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