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信服: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3 17: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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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454        证券简称:深信服      公告编号:2026-010
债券代码:123210        债券简称:信服转债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
          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信服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特提醒“信服
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信服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
被冻结的,建议在停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
的情形。
适当性管理要求的,不能将所持“信服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
转股的风险。
照 100.51 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信服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
在较大差异,特提醒“信服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
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2
月 11 日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信服转债”当
期转股价格 110.93 元/股的 130%(即 144.21 元/股),触发《深信服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
书》”)中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信服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信服转债”赎回的全部事宜。现将
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可转债的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428 号)同意注册,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7 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1,214.756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
下简称“可转债”或“信服转债”),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为 121,475.6000 万
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债自 2023 年 8 月 18 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信服转债”,债券代码“123210”。
  (二)可转债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3 年 8 月 2 日)满六个月后
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 年 2 月 2 日)起至可转债到期日(2029 年 7 月 26 日)止。
  (三)可转债转股价格及调整情况
   “信服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 111.74 元/股。
   (1)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限制性股票于
股。“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74 元/股调整为 111.32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
效日期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2)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批)的限制性
股 票 于 2024 年 1 月 17 日 上 市 流 通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19,785,512 股 增 加 至
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 月 17 日。
   (3)因实施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1.31 元/股
调整为 111.26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6 月 5 日。
   (4)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批)的限制性
股 票 于 2024 年 11 月 6 日 上 市 流 通 , 公 司 总 股 本 由 419,848,962 股 增 加 至
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1 月 6 日。
   (5)公司 2022 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的限
制性股票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 419,970,744 股增加至
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4 年 12 月 25 日。
   (6)因实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0.97 元/股
调整为 110.91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6 月 13 日。
   (7)因注销回购股份,公司总股本由 421,883,707 股减少至 420,627,992 股。
“信服转债”的转股价格由 110.91 元/股调整为 110.93 元/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
期为 2025 年 11 月 26 日。
   二、可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及触发情况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信服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具体内容如下: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
定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①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
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130%(含 130%);
   ②当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 3,000.00 万元时。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算头不算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
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
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二)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 2026 年 1 月 12 日至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已出现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信服转债”当期转股价格 110.93 元/股的 130%(即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提前赎回“信服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为降低公司财
务费用及后续利息支出,经过审慎考虑,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行使“信服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按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对赎回登记日收市后未转
股的“信服转债”全部赎回,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后续“信服转债”赎回的全部事
宜。
     三、赎回实施安排
  (一)赎回价格及其确定依据
  根据《募集说明书》中关于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约定,“信服转债”赎回价格为
  当期应计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债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债当年票面利率(i=0.80%);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
数,合计为 233 天(算头不算尾)。
  每张债券当期应计利息 IA=B×i×t÷365=100×0.80%×233÷365≈0.51 元/张
  每张债券赎回价格=债券面值+当期应计利息=100+0.51=100.51 元/张(含税)
  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公司不对债券持有人的利息
所得税进行代扣代缴。
  (二)赎回对象
  截至赎回登记日(2026 年 3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全体“信
服转债”持有人。
  (三)赎回程序及时间
持有人本次赎回的相关事项。
(2026 年 3 月 16 日)收市后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信服转债”。本次赎回完成
后,“信服转债”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月 24 日为赎回款到达“信服转债”持有人资金账户日,届时“信服转债”赎回款将
通过可转债托管券商直接划入“信服转债”持有人的资金账户。
回结果公告和“信服转债”摘牌公告。
  (四)咨询方式
  咨询部门: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755-26581945
  联系邮箱:ir@sangfor.com.cn
  四、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在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交易“信服转债”的情况
  经公司自查,在本次“信服转债”赎回条件满足前六个月内,公司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交易“信服转债”的
情形。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一)“信服转债”持有人办理转股事宜的,必须通过托管该债券的证券公司
进行转股申报。具体转股操作建议可转债持有人在申报前咨询开户证券公司。
  (二)可转债转股最小申报单位为 1 张,每张面额为 100 元,转换成股份的
最小单位为 1 股;同一交易日内多次申报的,合并计算转股数量。可转债持有人
申请转换成的股份须为整数股。转股时不足转换 1 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公
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部门的有关规定,在转股日后的五个交
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票面金额以及该余额对应的当期应
计利息。
  (三)当日买进的可转债当日可申请转股,可转债转股的新增股份,可于转
股申报后次一交易日上市流通,并享有与原股份同等的权益。
  六、风险提示
  截至 2026 年 3 月 16 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信服转债”,将按照 100.51 元/
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信服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特提醒“信服转债”持券人注意在期限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
临损失,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深信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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