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5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抵押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与北
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
同》,授信额度为 8,000 万元人民币。公司拟将部分服务器和网络设备抵押予北
京银行,为本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北京银行提供抵押担保,担保的主债权
本金最高金额为 8,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16,000 万元人民币。
二、拟签订抵押合同主要内容
(一)抵押人: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抵押权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
(三)债务人: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金额:不高于 8,000 万元人民币,担保的最高
债权额不高于 16,000 万元人民币。
(五)抵押财产概述:服务器(抵押金额: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账面
价值 3,591.43 万元人民币)和网络设备(抵押金额:截止到 2025 年 6 月 30 日的
账面价值 1,532.5 万元人民币)。
具体内容以最终实际签署的抵押相关合同为准。
三、抵押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
于公司与银行办理授信业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北京银行申请总额
不超过 8,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将相应资产抵押予北京银行,为本授信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向北京
银行提供抵押担保,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为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抵押担保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符合
公司融资安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正常运作、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