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41 证券简称:新疆交建 公告编号:2026-007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公开挂牌方式转
让参股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通过公开挂牌方式转让所持有中新交通建设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新交通”)14.5455%的股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告编号:2025-097)。
二、交易进展情况
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疆产权交易所”)进行公开挂牌,现已达成交易
意向,确定新疆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盛鑫投资”)
成为前述交易标的受让方,公司已与盛鑫投资签订《新疆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
同》。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股东会审议。
三、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湖丽景尚城 5 幢 5 层 22 号
理服务;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认缴金额 出资比例
序号 股东名称
(万元) (%)
合 计 1,120.00 100.00
四、《新疆产权交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转让方(甲方):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乙方):新疆盛鑫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产权交易标的
公司持有中新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4.5455%的股权
(三)交易价款及支付
根据公开挂牌结果(或公开竞价结果;或协议转让之批准文件),甲方将本
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捌佰捌拾贰万叁仟捌佰元(即:人民币(小
写)8,823,800.00 元)(以下简称“转让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要求支
付的保证金 3,490,000.00 元,折抵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
乙方采用货币一次性付款方式,将扣除保证金的剩余转让价款在本合同生效
后 5 个工作日内汇入新疆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
(四)产权转让的交割事项
内,将转让标的办理工商变更登记至乙方名下并与乙方进行标的企业的移交,乙
方积极配合办理相关手续。
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善良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
营,过渡期内标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
善处理。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
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使标的企业承担《资产评估报告书》之外的
负债或责任,不得转让或放弃权利,不得对标的企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
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除非甲方未尽足够的善良管理义务,标的企业有关资
产的损益均由乙方承担。
解除,交易价款退还乙方(不计息)。
标的企业的全部债权及债务负责,除甲方作为标的企业债权人或债务人的情形外,
标的企业一切债权债务均与甲方无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的,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内,办理工商、字号等变更登记。
乙方应监督并督促标的企业不继续使用上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
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甲方应监督并督促乙方
及时办理变更登记。
(五)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方及/或其代理机构的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在新疆产权交易
所备案之日起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除外)。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本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并作为本
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通过本次剥离非核心资产,公司将优化资源配置,提升运营效率,降低管理
成本,增强抗风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进一步聚焦核心业务赛道,增强战略执
行的集中度,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公司将根据双方《新疆产权交
易所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及新疆产权交易所业务办理流程完成交易价款划转、产
权过户及产权交割等相关事宜。同时,此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中
新交通的股权。本次交易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
生重大影响。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