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91 证券简称:*ST 金灵 公告编号:2026-016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后首个交易日
开盘参考价调整的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通灵”) 于 2026 年 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重整计划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实施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停牌,股权登记日
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6 年 2 月 1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即
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 年 2 月 12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应当依据公司本次调整后
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 2.79 元/股。
一、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情况
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公司预重整阶段的临时管理人金
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公司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经营方案》《金通灵科技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司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
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
《关于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情况及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7)。
事裁定书》。南通中院裁定批准《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
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公司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3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整计划获得法院裁定批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以现有 1,489,164,214 股股本为基数,按每 10 股转增
股,上述转增股票不向原股东分配,全部用于清偿公司债务,引进投资人,其中:
转增股份中约 1,206,623,251 股用于引进重整投资人,投资人受让对价将用于清偿
各类债务,剩余现金用于补充重整后公司流动资金;转增股份中约 146,257,602 股
将向普通债权人实施以股抵债,以解决上市公司的债务危机。
重整投资人、债权人最终受让的转增股票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三、股权登记日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2 月 11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转增股本上市日为 2026 年 2 月 12 日。
四、调整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相关事项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第 4.4.2 条的规定:
“除权(息)参考价计算公式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现金红利)+配股价格×股份变动比例]/(1+
股份变动比例)。
证券发行人认为有必要调整上述计算公式时,可以向本所提出调整申请并说明
理由。经本所同意的,证券发行人应当向市场公布该次除权(息)适用的除权(息)
参考价计算公式。”
金通灵本次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需结合其重整计划实际情况对除权参考价
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本次金通灵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拟调整为:
除权(息)参考价=[(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转增前总股本+转增股份抵偿
公司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转增前总股本+抵偿公司
债务转增股份数+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公司股票按照前述调整后的除权(息)参考价于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调整开盘参
考价,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证券买卖,按上述开盘参考价格作为计算涨跌幅度的
基准;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或等于本次重整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的平均价,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无需调整。
综合计算下,本次重整金通灵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平均价=(转增股份抵偿公司
债务的金额+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抵偿公司债务转增股份数+
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本次重整不涉及现金红利。转增股票中 146,257,602 股用于抵偿债务,抵债价
格为 5.76 元/股,抵债金额为 842,280,494.14 元。由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转增股份数
为 1,206,623,251 股,重整投资人受让转增股份支付的现金为 2,378,584,004.65 元。
因 此 , 本 次 重 整 金 通 灵 资 本 公 积 转 增 股 本 的 平 均 价 为 : ( 842,280,494.14 元
+2,378,584,004.65 元)÷(146,257,602 股+1,206,623,251 股)=2.38 元/股。最
终结果依据上述除权公式,根据届时股价及最终重整方案确定。如果股权登记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等于或低于 2.38 元/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的股票开盘参考
价无需调整;如果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高于 2.38 元/股,公司除权(息)参
考价格需根据本次金通灵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鉴于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当日(2026 年 2 月 11 日)公司股票停
牌,股权登记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股权登记日前一交易日(2026 年 2 月 10 日)公司
股票收盘价,即 3.16 元/股,高于本次重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平均价 2.38 元/
股。故公司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2026 年 2 月 12 日)的股票开盘参考价应当依据
公司本次调整后的除权参考价格的计算公式进行除权调整,调整为 2.79 元/股。
针对上述除权事项,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本次重整调整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出具了专项意见,具体详见公
司于同日披露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调
整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权登记日次一交易日股票开盘参考价格的专项意见》。
五、风险提示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如公司不执
行或者不能执行重整计划,法院有权裁定终止重整计划的执行,宣告公司破产。如
果公司被宣告破产,则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以下简称“《上
市规则》”)第 10.4.18 条的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
度进行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