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沪宁股份
股票代码:300669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
通讯地址: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10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
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信息披
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中拥
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
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
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
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
苏州国科浩宸、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公司、上市公司、沪宁股份 指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
本次权益变动、变动、本次变动 指 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减持沪宁股份股
票之行为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
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告书(苏州国科)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 15 号》 指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505MACAPQ4A20
主要经营场所 苏州高新区华佗路 99 号金融谷商务中心 11 幢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出资额 9,5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自
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
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
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 2023-02-24 至 无固定期限
通讯方式 hzx@guokelh.com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合伙人情况如下:
合伙人名称 份额比例 合伙人类型
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
周京辉 21.0526% 有限合伙人
陈仙鹤 25.1579% 有限合伙人
冯谧 20.0000% 有限合伙人
周贵 17.8947% 有限合伙人
石敏 10.5263% 有限合伙人
薛珍英 5.2632% 有限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 名 长期 其他国家或地
职 务 性别 国籍
居住地 区居留权
胡子翔 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 男 中国 上海 无
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委派代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委派代表胡
子翔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
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
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不存在拥有权
益的股份达到或者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和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自身资金需求,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所持
有上市公司股份导致持股比例减少。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
根据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 实际控制人的一致
行动人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信息披露义务人计划根据市场情况以集中竞价和/或
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29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不超过
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继续实施上述减持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除上述已披露
的减持计划外,自本报告书签署日起的未来 12 个月内,不排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
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处置和调整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
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减持股数占总 减持股数占剔除回购专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元/股) (股) 股本比例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苏州国科 集中竞价 2026.2.9 31.23 96,453 0.0500% 0.0503%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92,705,526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持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占剔除回 占剔除回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购股份后 购股份后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公司总股 股数(股) 公司总股
比例(%) 比例(%)
本的比例 本的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635,176 4.9999 5.0264
苏州国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9,731,629 5.0499 5.0767 9,635,176 4.9999 5.0264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0 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权利限制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
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查封、冻结等情形。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
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情况
除本报告书披露的减持信息外,自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
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
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
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置地点
备查文件置于以下地点,供投资者查阅: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中泰街道工业园区环园南路11号
联系电话:0571-88637676
联系人:陈真理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
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宸股权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委派代表:胡子翔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0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杭州市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沪宁股份 股票代码 300669
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
苏 州 高新 区 华 佗 路 99
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信息披露义务人住所 号 金 融谷 商 务 中 心 11
科浩宸股权投资合伙企
幢
业(有限合伙)
拥 有 权益 的 股 份 数 量 增加□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变化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为 上 市公 司 第 一 大 股 是□ 否√ 是□ 否√
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权 益 变动 方 式 ( 可 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选) 继承 □ 赠与□
其他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拥 有权 益 的 股 份 数 持有股份数量:9,731,629股
量 及 占上 市 公 司 已 发 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5.05%
行股份比例
持有股份占剔除回购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5.08%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有股份数量:9,635,176股
披 露 义务 人 拥 有 权 益
持有股份占总股本比例:4.99%
的 股 份数 量 及 变 动 比
例 持有股份占剔除回购股份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5.02%
变动比例(占总股本):0.05%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是 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符合遵循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基础上增加或减少上市公司股份之可能性。
续增减持
信 息 披露 义 务 人 及 一
致行动人在此前 6 个月 是□ 否 √
是 否 在二 级 市 场 买 卖
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
是 □ 否 □
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
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
是 □ 否 □
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
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
是 □ 否 □ 不适用 □
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杭州沪宁电梯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苏州
国科)》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国科龙晖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苏州国科浩
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
委派代表:胡子翔(签字):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日期:2026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