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科大国创
股票代码:300520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留学生园二号楼 202 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董永东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355 号
权益变动性质:因上市公司股本增加被动稀释、协议转让等导致持股比
例变化
签署日期: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依据《公司法》《证券法》《收购办法》
《准则第 15 号》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制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
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
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
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科大国创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科大国创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
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协议转让事项尚
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本次权益变动是否能够最终完成
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上市公司/本公司/科大
指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国创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肥国创/
指 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转让方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 指 董永东
权益变动报告书/本报告书 指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即 2023 年 12 月 8 日)起算,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
减少 5.10%。
北京智德龙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智德龙腾 7 号私募证券
智德龙腾/受让方 指
投资基金)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
《准则第 15 号》 指
益变动报告书》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区留学生园二号楼 202 室
法定代表人:董永东
注册资本:1,624.4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7964030823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6 年 11 月 30 日
主营业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等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姓名:董永东
性别:男
国籍: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4204001958********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丰南路****
通讯地址: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 355 号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权及控制关系结构图
董永东
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科大国创控股股东为合肥国创,实际控制人为董永东。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董永东直接持有公司 4.44%的股份,通过持有合肥国创 67.68%的股权控制公司
(二)合肥国创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
姓名 董永东
曾用名 无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件号码 4204001958********
职务 董事
长期居住地 安徽省合肥市
是否 取得 其他国 家或
否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任职公司 职务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科大国创云网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科大国创新能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在其他公司任职情况 安徽中科国创高可信软件有限公司 董事长、总经理
科大国创智联(合肥)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安徽科大国创智信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安徽科大国创智慧能源有限公司 董事长
安徽科大国创慧联运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长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董永东持有合肥国创 67.68%的股权,系合肥国创控股股东、董事。根据《收
购办法》的规定,合肥国创、董永东为一致行动人。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在境内、境
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
被动稀释,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协议转让等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合计持股比例由原来的 23.67%减少至 18.57%。
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明确的在未来
变动事项,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即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合肥国创及其一致
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68,853,417 股,持股比例为 23.67%。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3 年 12 月 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起算,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发生的
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归属期股份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0,877,018股增至291,167,418股,合肥国创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23.65%。
归属期第一批次股份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291,167,418股增至291,791,018股,
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不变,持股比例被动稀释为23.60%。
归属期第二批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上市,公司总股本由
比例被动稀释为23.58%。
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智德龙腾转让其持有的公司14,6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5.00%。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完成后,合肥国创及其一致
行动人持股数量将减少至54,243,417股,持股比例将减少至18.57%。截至本报告
书签署日,上述协议转让所涉股份尚未完成过户登记。
综上,自前次权益变动报告书披露日起算,合肥国创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比例累计减少 5.10%。
(三)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 占当时总 占总股
股份性质
名称 股数(股) 股本比例 股数(股) 本比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55,897,439 19.22 41,287,439 14.14
合肥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5,897,439 19.22 41,287,439 14.14
国创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2,955,978 4.45 12,955,978 4.44
董永东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3,238,995 1.11 3,238,995 1.11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16,983 3.34 9,716,983 3.33
合计持有股份 68,853,417 23.67 54,243,417 18.57
合计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59,136,434 20.33 44,526,434 15.25
有限售条件股份 9,716,983 3.34 9,716,983 3.33
注:1、公司现有总股本为 292,031,018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当前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 18.59%。
二、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受让方:北京智德龙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智德龙腾 7 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目标公司: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一)本次交易
股份(“标的股份”,占目标公司总股本的 5%)。
票收盘价格的 80%,即 37.43 元/股,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 546,852,300 元(“股份
转让价款”)。
(二)付款安排
让价款人民币 5,000,000 元。
个 工 作 日 内 , 受 让 方 向 转 让 方 支 付 全 部 股 份 转 让 价 款 的 50% , 即 人 民 币
登记确认书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付清剩余股份转让价款,即
人民币 268,426,150 元。
(三)交割和过渡期安排
前两期转让价款后,10 个工作日内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交标的股份的过户登
记申请。
股份完成该等登记的当日为股份交割日。
动和措施(包括按照本协议规定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根据需要签署具体文
件、不时签署和交付其他必要或合理的文件),以尽快完成标的股份的交割。
股份的所有权及其所附带的权利,享有公司章程和适用法律规定的股东权利并承
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等相关主体的有关行为规范和要求,履行股份转让、上市公司监管和信息披露等
方面的义务。
(四)陈述和保证
(1)转让方系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
议的资格条件,本协议生效后将对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且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转让方签署本协议已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所需的一切批
准、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
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3)转让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
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4)转让方合法拥有标的股份的所有权,并对该等股份拥有完全、有效的
处分权,标的股份不存在质押、查封等权利负担或瑕疵。
(5)转让方保证其将积极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办理股份过户所必须的审批
程序和登记手续。
(6)转让方保证所作的所有陈述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并对此承担法
律责任。
(1)受让方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具有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资格条件,本协议生效后将对转让方构成合法、有效且
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2)受让方签署本协议已采取一切合法有效的措施,取得了所需的一切批
准、同意或豁免,其进行本次股份转让未违反任何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或
承诺或其他对其适用的法律文件中的任何约定或规定。
(3)受让方保证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时间和条件向转让方支付股份转
让款。
(4)受让方保证用于支付股份转让款的资金来源合法。
(5)受让方保证将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和股份过户的需要,提供完成本次股
份转让所需要的应由其出具和/或提供的各种文件和资料。
(6)受让方保证其将积极履行本协议的约定,办理股份过户所必须的审批
程序和登记手续。
(7)受让方保证所作的所有陈述事项均真实、完整和准确,并对此承担法
律责任。
(五)生效及解除
本协议自转让方、受让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董永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12,955,978 股,其中有限售
条件股份 9,716,983 股,为高管锁定股。此外,合肥国创持有的公司股份中有
质押状态;除上述情形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有股份不存在其
他权利受限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履行的程序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
转让申请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
五、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不存在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
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依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者深圳证券交
易所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董永东的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四、《股份转让协议》;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
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董永东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签字):
董永东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名称 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所在地 合肥市
股票简称 科大国创 股票代码 300520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合肥市
人名称 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 减少 √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
人是否为上市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 是 □ 否 √
公司第一大股 实际控制人
东
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可多选)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因上市公司股本增加持股比例被动稀释
信息披露义务
人披露前拥有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68,853,417 股
量及占上市公
司已发行股份 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23.67%
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后,信息披露义 持股数量: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数量为 54,243,417 股
务人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比例: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 18.57%
变动比例 减少比例:5.10%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自 2023 年 12 月 8 日至本次协议转让标的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因公司限制性股票归属使得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持股比例被动稀释,及信息披
份变动的时间 露义务人协议转让等原因,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股比例累计减少
及方式 5.10%。
是否已充分披
是 □ 否 □ 不适用 √
露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
是 □ 否 □ 不适用 √
人是否拟于未
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之“二、未来 12 个月内增减持上市
来 12 个月内继
公司股份的计划”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此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级 是 □ 否 √
市场买卖该上
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害上市公司和
股东权益的问
题
控股股东或实
际控制人减持
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
是 □ 否 √
的负债,未解除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公司为其负债
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
益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 是 √ 否 □
是否需取得批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协议转让,协议转让事项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股份转让申请
准
的确认意见书,并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
续。
是否已得到批
是 □ 否 √
准
(此页无正文,为《科大国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合肥国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董永东
一致行动人(签字):
董永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