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集成: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10 00: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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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06       证券简称:协鑫集成              公告编号:2026-010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拟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
 供的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 293,0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 5.01%)的股东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前海金控”)为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因经营及资金相关安排,前海金控拟于
 本公告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不超过 58,503,164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1%(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公司于近日收到前海金控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拟减持股份的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股份来源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深圳前海东方创业金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    293,000,000         5.01
 融控股有限公司         受让获得
    二、股份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司总股本的 1.01%(总股本为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
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涉及的股权比例将进行相应调整。
   三、与股份相关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涉及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成的承诺。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
违反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司将根据市场情况等因素综合决定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度。本次减持计划
的实施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方面均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前海金控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函》。
特此公告。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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