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548 证券简称:崇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3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2 月 4 日以电子邮件、微信的方式送达,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9 人,实际参
加表决董事 9 人(邓群女士、钱卫华先生、周文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其余董事
现场参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周少华先生主持。
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和《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并表决,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的议案》
为持续推进长期激励机制的建设,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有效结合股东利益、
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遵循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拟定的《关于公司<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拟向
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和《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摘要》。
关联董事朱杰先生、赵永钢先生、邓群女士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的议案》
为保证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等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拟定的《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的《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联董事朱杰先生、赵永钢先生、邓群女士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并取得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董事会负责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6 年度
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毕,包
括但不限于以下有关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
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
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确定/取消激励对象参与本次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5)授权董事会在本次激励计划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
额直接调减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或调整至预留部分;
(6)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
授予协议书》、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
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7)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
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8)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归属;
(9)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归属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
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
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10)授权董事会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
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办理已故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
股票的相关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
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
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
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2)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授予
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3)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任何和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4)授权董事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证
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5)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
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
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
致;
(17)授权董事会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
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激
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
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关联董事朱杰先生、赵永钢先生、邓群女士对本项议案已回避表决。
经表决,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提请于 2026 年 3 月 5 日(星
期四)14:00 在公司会议室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具体内容请详见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湖南
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湖南崇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