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600516 证券简称:方大炭素 公告编号:2026-012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购天津一商集团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一商)持有的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以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确认的标的公司评估
值作为定价依据,经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31,918.70万元。
●天津一商是公司控股股东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大集团)
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关联交易无需公司股东会审议。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法人进行过与
本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优化库存管理,整合公司及子公司物流环节的管控效率与稳定性,提升公
司抗风险能力,降低储运及物流成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购买关联方天津一商持
有的标的公司100%股权。上述股权评估价值为31,918.70万元,根据交易双方协
商,交易对价拟定为31,918.70万元。
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本次交易对方天津一商是公司控股股东
方大集团间接控制的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
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购买□置换
交易事项(可多选)
□其他,具体为:
交易标的类型(可多选) 股权资产□非股权资产
交易标的名称 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
是否涉及跨境交易 □是否
是否属于产业整合 □是 否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31,918.70。
交易价格
?尚未确定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
资金来源
□其他:____________
?全额一次付清,约定付款时点:
分期付款,约定分期条款: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
议生效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
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6,383.74 万元。第二期股权
支付安排
转让价款:标的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下简称交割日)后十(10)个工作日内,受
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80%,即人民
币 25,534.96 万元。
是否设置业绩对赌条款 ?是否
(二)本次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2026年2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
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
截至本次交易,过去12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未与同一关联法人进行过与本
次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含关联人)情况介绍
(一)交易卖方简要情况
序号 交易卖方名称 交易标的及股权比例或份额 对应交易金额(万元)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 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100%
公司 股权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法人 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000103069289F
成立日期 1996/03/25
注册地址 天津市和平区唐山道 54 号
天津市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与东二道交口东北侧瑞航广场 20
主要办公地址 号楼 B 座 901
法定代表人 唐贵林
注册资本 134,911.6848 万元
一般项目:销售代理;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科技中介服务;信
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石油制品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润滑油销售;金银制品销售;普通货物仓储
主营业务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包装服务;装
卸搬运;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日
用产品修理。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代理;烟草
制品零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
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司 71.26%股权,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司持有天津一商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关系类型 □董监高及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及上述主体控制的企业
□其他
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司71.26%股
权,重庆方大航空国际总部有限公司持有天津一商56.49%股权。根据《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天津一商为公司关联方,本
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概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天津一商持有的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100%股权。
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
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货物仓储服务、国内及国际货物运输
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等业务。
(1)基本信息
法人/组织名称 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6MAEU59W80C
是否为上市公司合并范围内子
?是否
公司
本次交易是否导致上市公司合
是□否
并报表范围变更
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
交易方式 □向标的公司增资
□其他:___
成立日期 2025/08/21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粮道 2298 号服务大
注册地址
厅 101 号
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华粮道 2298 号服务大
主要办公地址
厅 101 号
法定代表人 马彪
注册资本 30,000 万元
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
审批的项目);仓储设备租赁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装卸搬运;总质量 4.5 吨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道路货物运
输(除网络货运和危险货物);国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
货物运输代理;航空国际货物运输代理;海上国际货物运
主营业务
输代理;陆路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
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所属行业 G59 装卸搬运和仓储业
(2)股权结构
本次交易前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本次交易后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持股比例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3)其他信息
无优先受让权。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万元
标的资产名称 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类型 股权资产
本次交易股权比例(%) 100
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审计机构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是否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审计
是□否
机构
项目
资产总额 50,592.67
负债总额 20,371.31
净资产 30,221.36
四、交易标的评估、定价情况
(一)定价情况及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产评估资格的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
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收购天津一商集团有
限公司持有的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股权项目涉及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
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26)第0117号,本次评
估采用资产基础法形成评估结果,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的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为31,918.70万元。依据经评估的市场价值定价为基础,经交易双
方协商一致,标的公司交易价款总金额为31,918.70万元。双方同意,评估基准
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所发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承接。
(二)定价合理性分析
本次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
合法利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合同或协议的主要内容及履约安排
(一)协议主体
转让方: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
受让方:方大炭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公司: 天津通达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二)协议主要内容
转让方同意将其所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的股权及该股权项下所有的附带权
益及权利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
双方确认,标的股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以下简称评估基准日)的评估
价值为 31,918.70 万元,转让方同意根据本协议所规定的条件将其持有的标的股
权以人民币 31,918.70 万元转让给受让方,受让方同意按本次交易对价受让标的
股权。
分期支付:
第一期股权转让价款:股权转让协议生效日起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
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总价款的 20%,即人民币 6,383.74 万元。
第二期股权转让价款:标的公司主管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完成本次交易涉及
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十(10)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向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支付股
权转让总价款的 80%,即人民币 25,534.96 万元。
各方同意,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标的公司所产生的收益归受让方享有,所发
生的亏损由转让方承接。
各方同意,因办理与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法定税费,应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本协议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签章并加盖各方公章之日起生
效。
六、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一)标的公司地处天津市东丽区华明高新技术产业区,距天津港仅有35
公里,距天津市外环线仅有1.5公里,拥有占地面积29.43万平方米、建筑面积7.19
万平方米的库区,主要存储大宗产品。标的公司区域优势明显,交通网络发达,
存储物质主要物流方向为京津冀地区及天津港。收购后公司可快速获得环渤海地
区的物流网络、客户资源和仓储设施,强化区域市场渗透力。
(二)公司的主要产品出口及部分原料进口均在天津港装卸,标的公司拥有
的库房为丙类及以上仓库,完全可以满足公司进出口产品及原料的存储周转需要。
(三)标的公司拥有铁路专用线,且通过天津外环线联通长深、京津、津滨
等高速路和国省干道。收购后可利用标的公司交通便利的优势,将其作为公司产
品供应华北、东北市场的主要周转地和集散地,极大的提高公司产品供应市场的
速度和效率,增强企业的市场应变力。
(四)获取标的公司的场地、仓库、货运及信息系统等资产,可减少公司自
建时间与成本,且其拥有的期货库等专项设备设施,可补充公司的业务短板。
(五)收购标的公司有利于公司整合物流环节,降低外部依赖风险,提高公
司在供应链方面的管控效能。
综上,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七、本次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6年2月9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邱亚鹏先生、马卓先生、江
国利先生回避表决,其余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本议案。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公
司股东会审议,亦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
特此公告。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