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
意见》
(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
文件和《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
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证券法》
《指导意见》
《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等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
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
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代表大会充分征求了员工意见,公司不存在公司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充
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并同意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关联委员吴
世均回避表决。
苏州瑞可达连接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