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632 证券简称:广东建科 公告编号:2026-002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
市之日起 6 个月。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概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1275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04,660,000 股,并
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
成后,公司总股本为 418,560,000 股。其中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份
数量为 349,696,54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83.55%;无流通限制
及限售安排的股份数量为 68,863,457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
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属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股份
数量为 4,398,543 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 1.0509%,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该部分限售股将于 2026 年 2 月 12
日(星期四)锁定期届满并上市流通。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发生因股份增发、回购
注销及派发过股票股利或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导致公司股份数量变
动的情况。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本次
申请解除限售的网下发行投资者均受限于如下限售安排:“网下发行部分
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 10%(向上取
整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即每个
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
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为 6 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
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除上述承诺外,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发行限售股股东无其他特别
承诺或追加承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限
售期内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
流通的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公司对上述股东不存在违规担保。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占公司总股本的 1.0509%。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
限售股类型 限售股份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数量(股)
首次公开发行网下
配售限售股
注:因存在一名股东持有多个账户的情形,户数不代表股东数量。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不存在
被质押、冻结的情形;公司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股东中,无股东同时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无股东为公司前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且离职未满半年。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
(股) 数量(股) 比例(%)
一、限售条件
流通股/非流 349,696,543 83.55 -4,398,543 345,298,000 82.50
通股
首发后限售股 4,398,543 1.0509 -4,398,543 0.00 0.00
首发前限售股 313,900,000 75.00 0 313,900,000 75.00
首发后可出借
限售股
二、无限售条
件流通股
三、总股本 418,560,000 100.00 - 418,560,000 100.00
注:本次解除限售后的股本结构表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办理结
果为准。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和上市流通时间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本次申请上市流通的网下
配售股股东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中作出的相关承诺;公
司关于本次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网下配售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