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华集团: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7 00: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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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980     证券简称:吉华集团      公告编号:2026-018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基本情况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向特定对象发行相关议案。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为面向特定发行对象,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发行
对象为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桐庐钧衡”)。根据
杭州锦辉机电设备有限公司、邵辉与桐庐钧衡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桐庐钧
衡直接持有公司202,308,7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9.89%,为公司控股
股东。苏尔田间接持有桐庐钧衡72.2349%的出资额,并间接控制桐庐钧衡100%
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4.72元/股,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预计发行的股票数量不超过
量上限以上交所审核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数量为准。
  在本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公司如发生派息、送股、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或因股份回购、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等事项导
致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根据具体情况对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上限做出相应调
整。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议》,本次发行前,桐庐钧衡直接持有公司202,308,7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比例为29.89%,为公司控股股东。苏尔田间接持有桐庐钧衡72.2349%的股权,
并间接控制桐庐钧衡100%表决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钧衡认购。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发行价格为4.72
元/股,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本次预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不超过63,559,322股(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桐庐钧衡直接持有公司
尔田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桐庐钧衡,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桐庐钧衡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七色珠光科技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苏尔田)
注册资本       柒亿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22MAK5NPHG0C
设立时间       2026 年 2 月 3 日
营业期限       2026 年 2 月 3 日至无固定期限
           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凤川街道姚家路 16 号快递科技创研中心 10 楼
主要经营场所
           一般项目:股权投资,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管理;企业
经营范围       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四、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能否经公司
股东会审议通过,能否取得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及最终审
核通过、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例将超过30%,导致桐庐钧衡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触发《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规定的要约收购义务。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投资者可以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
之“(三)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投资者取得上市公司向其发行
的新股,导致其在该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投资者
承诺3年内不转让本次向其发行的新股,且公司股东会同意投资者免于发出要
约”,即在满足相关条件的情形下,认购对象可豁免要约收购义务。
  认购对象已承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中所取得的股份自本次向特定对象发
行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待公司股东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后,将符合《上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已提请股东会批准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
五、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权益变动后,不会导致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特此公告。
                      浙江吉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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