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购买深业鹏基(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深圳晶华显示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 70%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要求,筹划本次交
易期间,公司已就本次交易事项制定了严格有效的保密制度,并与
参与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和相关中介机构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保密
措施,现就公司本次交易采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作出如下说明: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采取了必要且充分的
保密措施,制定了行之有效的保密制度,限定相关敏感信息的知悉
范围,将内幕信息管理工作持续贯穿于本次交易的全过程。
等中介机构,并与上述中介机构签署了保密协议,明确约定了保密
信息的范围及保密责任。
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并
制作了《重大资产重组交易进程备忘录》等备查文件,内容包括本
次重组过程中各个关键时点的时间、参与人员名单、主要内容等,
相关人员已在备查文件上签名确认。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进行报送。
在内幕信息依法披露前,不得公开或者泄露该信息,不得利用内幕
信息买卖或者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股票。
综上所述,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等相关规定,在本次交易中采取必要且充分的保密措施,限定相关
敏感信息的知悉范围,及时签订了保密协议,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
重组信息在依法披露前的保密义务。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采
取的保密措施及保密制度的说明》之签署页)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