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保龄宝
股票代码: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兴海大道3046号香江金融
大厦1511-023G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一致行动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开立的专户产品: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
住所/通讯地址:香港中环交易广场一座39楼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增加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一致行动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3号楼6层710
权益变动性质:股份不变
签署日期:2026年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
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5号准
则》”)、《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
购报告书》(以下简称“《第16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不违反
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第15号准则》《第16号准则》的规定,
本报告书己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
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之特定含义如下:
保龄宝、上市公司、公司 指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松径
指 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2 号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开立的专
指
投资计划 户产品: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 号投资计划
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永裕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三
松径生物 指 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松径投资及2号投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
本次权益变动 指 份10,1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信息披露义务人合
计持股比例增加至15.00%。
本报告书 指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注:若本报告书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四
舍五入造成的。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松径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松径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DX3X4N03
类型 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 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戴斯聪)
注册资本 15,800万元
实缴资本 10,989.98万元
成立时间 2024年08月08日
营业期限 2024年08月08日至无固定期限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南 山 街 道 兴 海 大 道 3046 号 香 江 金 融 大 厦
住所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
售;日用化学产品销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
经营范围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进出口。(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
经营项目是:无
主营业务 投资控股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南 山 街 道 兴 海 大 道 3046 号 香 江 金 融 大 厦
通讯地址
通讯方式 cedar1816@163.com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2号投资计划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2号投资计划基本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 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
账户开立时间 2026年1月13日
本产品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在国投证
产品出资人 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RQFII一对一专户产品。产品唯一
出资人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产品投资方向 股票投资-股东增持
通讯地址 香港中环交易广场一座39楼
通讯方式 cedar1816@163.com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永裕投资基本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永裕投资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5306545580P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投资、非独资)
法定代表人 戴斯觉
注册资本 121,484万元
实缴资本 121,474万元
成立时间 2014年07月23日
营业期限 2014年07月23日至2042年06月07日
住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3号楼6层710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管理;
经济贸易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销售矿产品、建筑
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电子产
品、金属材料;物业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
经营范围 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
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该企业2022
年6月8日前为内资企业,于2022年6月8日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
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 对外股权投资
通讯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园603号楼6层7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松径投资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松径投资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根据松径投资的合伙协议,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
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作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组织执行合伙事务的,由其委
派的代表执行,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松径生物为松径投资的执行事务
合伙人,为松径投资的控股股东。戴斯聪先生控制松径生物100%股权,为松径
投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的代表,负责执行松径投资合伙事务,为松径投资的实
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松径投资的控股股东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MADW8A895N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戴斯聪
注册资本 100万元
成立时间 2024年07月30日
营业期限 2024年07月30日至无固定期限
深 圳 市 前 海 深 港 合 作 区 南 山 街 道 兴 海 大 道 3046 号 香 江 金 融 大 厦
住所
一般经营项目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经营范围
广;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
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松径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戴斯聪先生,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戴斯聪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R6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戴斯聪先生最近五年的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 注册
任职单位名称 任职日期 职务 主营业务 产权关系
号 地
文化艺术交
流
化妆品贸
Obagi Hong Kong 实际控制
Limited 人
业务
开曼 投资控股业 实际控制
群岛 务 人
Cedarwalk Skincare 开曼 实际控制
Ltd. 群岛 人
Cedarwalk Skincare 实际控制
(HK) Limited 人
美容和健康 第一大股
业务 东
欧葩琪(上海)化妆 实际控制
品有限公司 人
欧邦琪(上海)化妆 实际控制
品有限公司 人
杭州科霖诺科技有限 董事、经 生物基材料 实际控制
公司 理 经营 人
化妆品、医
欧邦琪(江苏)新零 董事、经 实际控制
售科技有限公司 理 人
营
开曼 实际控制
群岛 人
Cedarwalk Biotech 实际控制
Hong Kong Limited 人
深圳市松径生物投资 董事、经 实际控制
有限公司 理 人
执行事务
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 实际控制
业(有限合伙) 人
派代表
德州松径启航股权投 执行事务
实际控制
人
伙) 派代表
德州信源股权投资管 执行董 实际控制
理有限公司 事、经理 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2号投资计划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情况
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立了RQFII一对一专户产品。该计划的唯一出资
人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的 股 东 为 CWC Biotech
Ltd,CWC Biotech Ltd由戴斯聪全资持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基
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商业登记证号码 76828044
成立时间 2024年7月19日
主营业务 健康产品贸易及投资;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股 东 为 CWC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Biotech Ltd ; CWC Biotech Ltd 由 戴 斯 聪 全 资 持 有 , 戴 斯 聪 为
情况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的
最终实际控制人为戴斯聪先生,戴斯聪先生基本情况详见上文相关内容。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永裕投资股权结构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情
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永裕投资的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戴斯觉先生直接、间接持有永裕投资100%股权,为永裕投资的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戴斯觉先生,基
本情况如下:
姓名 戴斯觉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 R68*****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香港永久居留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戴斯觉先生主要任职情况如下:
序 产权
任职单位名称 任职日期 职务 注册地 主营业务
号 关系
执行董事、 实际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 对外股权投
限公司 资
负责人 人
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 ( YONGYU 实际
投资控股业
务
MANAGEMENT 人
CO.,LIMITED)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
业务、关联企业及主营业务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保龄宝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松径投资、2号投资
计划无其他投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松径投资的控股股东松径生物除松径投资外无其他
投资的企业,松径投资实际控制人戴斯聪先生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下: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元
欧葩琪(上海)化妆品有限公 3000 万 美
司 元
欧邦琪(上海)化妆品有限公 2000 万 美
司 元
欧邦琪(西安)医药科技有限
公司
欧邦琪(江苏)新零售科技有 1200 万 美
限公司 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除控制保龄宝外无其他对外投资的企业。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持有永裕投资100.00%股权及通过永裕投资控制保
龄宝外,永裕投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戴斯觉先生控制的其他核心企业情况如
下:
序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YONGYU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LIMITED)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松径投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松径投资成立于 2024 年 8 月 8 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松径投资主营业
务为对外股权投资。
松径投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110,231,831.38 106,503,294.19
负债合计 83,076.93 75,873.55
所有者权益总额 110,148,754.45 106,427,420.64
资产负债率 0.08% 0.07%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利润总额 28,537.19 303,494.19
净利润 21,333.81 227,620.64
净资产收益率 0.02% 0.21%
注:松径投资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2 号投资计划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 RQFII 一对一专户产品。成立目的为增持
保龄宝股票,2 号投资计划于 2026 年 1 月设立,无财务报表。
立于 2024 年 7 月 19 日,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港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42,550,651.81
负债合计 42,607,904.11
所有者权益总额 -57,252.30
资产负债率 100.13%
项目 2025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利润总额 -67,252.30
净利润 -67,252.30
净资产收益率 -
注: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根据香港税
务局的要求,公司成立满 18 个月需要编制报表和报税,公司未编制 2024 年财务报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永裕投资主营业务及最近三年的财务状况
永裕投资成立于2014年7月23日。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主营业务
为对外股权投资。
永裕投资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908,399,527.07 1,282,289,260.81 1,281,879,504.84
负债合计 176,723,584.37 266,323,761.72 244,630,480.96
所有者权益总额 731,675,942.70 1,015,965,499.09 1,037,249,023.88
资产负债率 19.45% 20.77% 19.08%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利润总额 -284,289,791.18 -21,283,524.79 -10,579,683.48
净利润 -284,289,791.18 -21,283,524.79 -10,579,683.48
净资产收益率 - - -
注:永裕投资2023、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永裕投资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
尚未出具。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松径投资的主要负责人基本情况
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戴斯聪 执行事务合伙 中国 上海 是,香港永久居留权
人委派代表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二:2号投资计划的产品资产管理人
为国投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三:永裕投资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姓名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执行董事、经
戴斯觉 中国 中国香港 是,香港永久居留权
理、财务负责人
戴隆祥 监事 中国 北京 否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行政处
罚、刑事处罚、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行政
处罚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
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行政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2024年6月21日分别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警示函与监管函,具体情况如下:
《关于对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53号)。
永裕投资作为保龄宝控股股东,在证券公司开展的融资融券业务于2024年2月2
日触发协议约定的违约条款,当日永裕投资持有的保龄宝股票被强制平仓38.46
万股。永裕投资作为保龄宝控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保龄宝
股票,未在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违反了《上市
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的
规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
资管理有限公司的监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24〕第118号)。永裕投资作为
保龄宝的控股股东,因强制平仓于2024年2月2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保龄宝股
份38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成交金额235.94万元。你公司未在减持股份的
十五个交易日前披露减持计划。永裕投资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8月修订)》第1.4条、第3.4.1条和《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重大民事
诉讼或仲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永裕投资及董事戴斯觉最近五年内尚未了结重大诉讼及仲
裁事项如下:
序 标的金额
原告 被告/第三人 案由 案件进展
号 (元)
江西银
中国木材(集团)有限公
行股份
司、九层台投资有限公
有限公 合同纠纷
司、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
司南昌 【借款担
红谷滩 保责任纠
司、戴昱敏、戴斯觉、胡
支行(申 纷】
**(被执行人)、邓淑芬
请保全
(被保全人)
人)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 借款合同 本金 2000 万
公司、戴斯觉 纠纷 元及利息等
被告:胡永刚
担保人:戴昱敏、戴斯觉、
金福公 华商集团有限公司、邓淑
合同纠纷
司 芬、中木传媒有限公司、
【股权转 北京高院驳回原
让担保责 告请求,发回重申
uneProfit 公司、北京虹运咨询有限 5元
任纠纷】
sLimited 公司、全辉控股有限公司
(ALLFAVOURHOLDIN
GSLIMITED)
得源投 合同纠纷
戴昱敏、邓淑芬、戴斯觉、 二审已经开庭,尚
资集团 【股权转
有限公 让担保责
公司
司 任纠纷】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上述情况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最近五年没有其他重大诉讼、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的刑事处罚
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主
要负责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刑事处罚。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拥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
公司5%以上已发行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戴斯聪先生间接持有美
国上市公司WALD.US28,637,506股股份,占WALD.US的A类股的股份比例是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持
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发生变化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
发生变化。
十、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情况说明
松径投资的实际控制人为戴斯聪先生,戴斯聪先生与永裕投资的实际控制人
戴斯觉先生为兄弟关系,2024年8月19日,永裕投资与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
限合伙)(以下简称“松径投资”)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松径投资与永裕
投资为一致行动人。
松径投资和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的实际控制人
为戴斯聪先生。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计划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在国投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
RQFII一对一专户产品,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为该产
品的唯一出资人。RQFII专户的投资经理在行使或不行使投资组合所包含之投资
附带的任何投票权或其他权利时,须遵从客户的指示,不得无故拒绝。
根据《收购办法》第八十三条,投资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致行动人: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松径投资和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存在股权关系,且两公司实际
控制人均为戴斯聪,因此为一致行动人。
综上,永裕投资、松径投资、2号投资计划为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决策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同时为增强投资者
信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决定增持公司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处置其在上
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松径投资与2号投资计划增持计划
松径投资原计划于2024年10月8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
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股份数不
低于18,488,369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5%),不超过36,976,738股(占公司当时总
股本的1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10月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
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增持公司股票计划的公告》。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议案》,
同意松径投资将本次增持计划原定完成日期2025年4月7日,延长12个月至2026
年4月7日,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22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延期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
公告》。2025年4月7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事项。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间由原“2024年10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变更为“2024年
松径投资实际控制人戴斯聪先生为香港永久居民,为更好地履行上述增持承
诺,结合戴斯聪先生境外资金调度安排,新增境外主体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作 为 本 次增 持 计 划的 实施 主体 之 一 。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在国投证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立了
RQFII一对一专户产品,产品名称为: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号投资
计划,实施本次增持计划。除此之外原增持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松径投资及国投证券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2
号投资计划将继续实施增持计划。
(二)永裕投资部分股份拟被强制平仓及司法强制执行情况
永裕投资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在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渤海证券”)开展融资融券业务,该账户中持有本公司股份21,508,653股,全
部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占永裕投资所持本公司股份的72.89%,占公司总股本
的5.65%。
公司于2026年1月30日收到控股股东永裕投资《告知函》,渤海证券称收到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5)黑01执恢369号”,
对永裕投资在渤海证券开立的信用账户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进行强制平仓,渤海
证券收回全部债权后,将剩余股票及资金转入普通账户后进行卖出处置,并将处
置所得资金划转至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专户,划转金额以3,200
万元为限。渤海证券须在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6年3月3日
至2026年6月2日)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经测算,预计强制
平仓和司法处置的数量合计不超过1,000万股 (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2.63%)。拟
强制平仓和司法执行金额合计不超过7,800万元(其中渤海证券强制平仓金额不
超过4,600万元,因诉讼司法处置不超过3,200万元)。
在未来十二个月内,除上述权益变动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确定在未来12
个月内是否有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或处置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
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等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24年11月28日),永裕投资持有保龄宝29,508,653股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7.75%。松径投资持有保龄宝17,380,137股股份,占上
市公司总股本比例4.57%。永裕投资与松径投资合计持有保龄宝46,888,790股股份,
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例12.32%。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松径投资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之日(2024年10月8日)起至本报告书签署之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1,413,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资计划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8,782,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松径投资与2号投资计划自本次增持计划开始之日(2024年10月8日)起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合计增持公司股份10,196,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8%。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永裕投资、松径投资、2号投资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
票57,085,190股。合计持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增加至15.00%。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永裕投资 29,508,653 7.75% 29,508,653 7.75%
松径投资 17,380,137 4.57% 18,793,937 4.94%
合计 46,888,790 12.32% 57,085,190 15.00%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一)松径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松径投资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质押股份数量(股) 质押起始日 质押到期日 质权人
办理解除质押 Harmony Apex
松径投资 18,793,937 2026-1-23
Investment Limited
登记手续之日
(二)2号投资计划持有的公司股份无权利限制情况。
(三)永裕投资持有公司股票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永裕投资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向渤海证券开展融
资融券业务,该账户中持有本公司股份21,508,653股,全部为融资融券业务担保
物。
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永裕投资通过普通证券账户
持有的保龄宝股份8,000,000股目前已被司法冻结、轮候冻结。
永裕投资股份被司法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司法冻结数量
股东名称 司法冻结日期 解冻日期 司法冻结执行人名称
(股)
永裕投资 8,000,000
日 29 日 法院
永裕投资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基本情况:
被轮候冻结数量
股东名称 委托日期 轮候期限 轮候机关
(股)
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
永裕投资 8,000,000 2023 年 08 月 16 日 36 个月
民法院
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
永裕投资 8,000,000 2024 年 08 月 30 日 36 个月
民法院
第五节 资金来源
一、资金总额
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资金总额 101,355,682 元。
二、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自筹资金。
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直接或间接来源于保龄宝或其关联方(松径投资
及其关联方除外)的情形、不存在通过与保龄宝的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资
金的情形。
三、资金支付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资金的支付方式为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合竞价方式支付。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
营业务或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作出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
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相
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上市公司或其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的后续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或其
子公司的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上市公司拟
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
务。
三、对上市公司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董事
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如果未来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上市公司章程的修改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对上市公司的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
改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
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义务,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对上市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并及时予以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员
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明确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对上市公司现有
分红政策进行重大调整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或因监管法规要求需
要进行相应调整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相关
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它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未来12个月内其他对上市公司
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履行相关批准程序和信息
披露义务。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股
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对保龄宝的人员独立、资产完整、财
务独立产生影响。
二、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保龄宝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
三、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保龄宝不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
对持续经营所发生的必要的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平等、自愿的基
础上,按照公平合理和正常的商业交易条件与保龄宝进行交易。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在本报告
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未发生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
达到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与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未发生合计金额超
过人民币5万元以上的交易。
三、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
或者存在其他任何类似安排的情形。
四、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合同、合意或者安排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其他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
合同、合意或安排。
第九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 6 个月内,存在以下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集中竞价增持公司股票的情况:
增持方 股份性 增持价格区
股东名称 增持期间 增持数量
式 质 间(元/股)
松径投资 无限售 2025/11/28-2025/11/28 114,400 9.04-9.05
集中竞
价
计划 份 2026/2/4-2026/2/5 7,851,200 9.62-10.67
合计 8,897,000 9.04-10.67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除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
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 6 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
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保龄宝股票的行为。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松径投资的财务资料
松径投资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110,231,831.38 106,503,294.19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 -
资产总计 110,231,831.38 106,503,294.19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83,076.93 75,873.55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83,076.93 75,873.55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10,148,754.45 106,427,420.64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110,231,831.38 106,503,294.19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 目 2025 年 2024 年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28,537.19 303,494.19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28,537.19 303,494.19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333.81 227,620.6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1,333.81 227,620.64
注:松径投资 2025 年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财务资料
券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开立的RQFII一对一专户产品。成立目的为增持保
龄宝股票,2号投资计划于2026年1月设立,无财务报表。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2025年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港元
项 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42,550,651.81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
资产总计 42,550,651.81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42,607,904.11
非流动负债:
非流动负债合计
负债合计 42,607,904.00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57,252.30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42,550,651.8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港元
项 目 2025 年
一、营业收入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67,252.30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填列) -67,252.30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67,252.3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67,252.30
注:根据香港税务局的要求,公司成立满 18 个月需要编制报表和报税,因此公司未编
制 2024 年财务报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三财务资料
永裕投资最近三年的财务数据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项 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合计 273,400,908.86 284,194,025.41 283,784,269.44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资产合计 634,998,618.21 998,095,235.40 998,095,235.40
资产总计 908,399,527.07 1,282,289,260.81 1,281,879,504.84
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176,723,584.37 266,323,761.72 244,630,480.96
非流动负债:
负债合计 176,723,584.37 266,323,761.72 244,630,480.9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731,675,942.70
合计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
权益)总计
(二)合并利润表
项 目 2024 年 2023 年 2022 年
一、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填列) -284,197,503.89 -21,283,524.79 -10,579,670.12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284,289,791.18 -21,283,524.79 -10,579,683.48
填列)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284,289,791.18 -21,283,524.79 -10,579,683.48
列)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六、综合收益总额 -284,289,791.18 -21,283,524.79 -10,579,683.48
注:永裕投资2023、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永裕投资2025年的年度财务报告尚
未出具。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
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
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信息。
二、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松径投资、2号投资计划不存在《收购
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戴斯聪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
戴斯聪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斯觉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营业执照或中国境外登记注册文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名单
及身份证明文件;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以
及上述人员直系亲属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持有或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
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
形的声明以及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两年未发生变化的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财务报表;
(七)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备查文件地点
本报告书、附表和备查文件备置于上市公司住所,供投资者查阅。投资者也
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查阅本报告书全文。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戴斯聪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
戴斯聪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
页)
一致行动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斯觉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市公司所 山东省德州(禹城)国家高新技
上市公司名称 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在地 术产业开发区东外环路 1 号
股票简称 保龄宝 股票代码 002286
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信息披露义
深圳
人名称 合伙) 务人注册地
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开立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的专户产品:国投证券国际金 中国香港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融控股有限公司-2 号投资计
划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
人名称 务人注册地
拥有权益的股 增加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
份数量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动人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
是 √ 否 □
人是否为上市 务人是否为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公司第一大股 上市公司实
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东 际控制人
是 否 □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
务人是否拥
人是否对境 人戴斯聪先生间接持有美国
有境内、外两 是 □ 否 √
内、境外其他 上 市 公 司 WALD.US
个以上上市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上市公司持股 28,637,506 股 股 份 , 占
公司的控制
权
例是 24.26%,占 A+B 类合计
股份的比例是 22.37%。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松径投资: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信息披露义务 持股数量:17,380,137 股
人披露前拥有 持股比例:4.57%
权益的股份数 2 号投资计划
量及占上市公 本次权益变动前未持有公司股票。
司已发行股份 一致行动人:永裕投资
比例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29,508,653 股
持股比例:7.75%
松径投资: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413,800 股
变动比例:0.37%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8,782,600 股
本次发生拥有
变动比例:2.31%
权益的股份变
一致行动人永裕投资:
动的数量及变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动比例
变动数量:0
变动比例:0.00%
永裕投资、松径投资、2 号投资计划合计变动数量及比例:
变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10,196,400
变动比例:2.68%
在上市公司中
时间:2024 年 12 月-2026 年 2 月 5 日
拥有权益的股
方式:集中竞价交易
份变动的时间
及方式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持 是 □ 否
续关联交易
与上市公司之
间是否存在同 是 □ 否
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拟于未
是 否 □
来 12 个月内继
续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
人前 6 个月是
否在二级市场 是 否 □
买卖该上市公
司股票
是否存在《收
是 □ 否
购办法》第六
收购方松径投资、2 号投资计划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
条规定的情形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否 □
第五十条要求
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披
是 否 □
露资金来源
是否披露后续
是 否 □
计划
是否聘请财务
是 □ 否
顾问
本次权益变动
是否需取得批
是 □ 否
准及批准进展
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
人是否声明放
是 □ 否
弃行使相关股
份的表决权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深圳松径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授权代表):
戴斯聪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之
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CEDARWALK BIOTECH HONG KONG LIMITED
董事或授权代表:
戴斯聪
(此页无正文,为《保龄宝生物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一致行动人:北京永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戴斯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