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康泰生物
股票代码:300601
信息披露义务人 1:杜伟民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2:袁莉萍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3: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简称“合琨公司”)
住所及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 4: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博普资产尊
享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9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住所及通讯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
融中心******
股份变动性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持股数量的增减,系信息披露义务人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而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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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
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证券法》及《收购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
露义务人在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
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
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康泰生物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 2、
信息披露义务人 3、信息披露义务人 4 共同委托信息披露义务人 1 为其统一编制、
报送本报告书及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并对接、沟通、回复信息披露等相关事宜外,
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
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本报告书部分数据计算时需要四舍五入,故可能存在尾数差异,提请投
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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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释义
释义项 释义内容
康泰生物、上市公司、公司 指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杜伟民、袁莉萍、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博普私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募基金产品
袁莉萍及其控制的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博普私
募基金产品与杜伟民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导致袁莉萍及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其一致行动人与杜伟民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不再
合并计算
交易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准则 15 号》 指
-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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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杜伟民
性别 男
国籍 中国
身份证号码 3601021963******
住所 深圳市南山区******
通讯地址 深圳市南山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否
姓名 袁莉萍
性别 女
国籍 加拿大、中国香港永久居民
身份证号码 H607******
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
通讯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是
名称 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莉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100MA2KC48N44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
经营期限 2020-11-26 至 2070-11-25
企业管理;(国家限制类、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经营范围
除外)(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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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杭州和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90%、袁莉萍持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股 10%
名称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
博普资产尊享 1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
尊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3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4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5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博普资产尊享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
尊享 7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8 号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9 号私募证券
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
金)(简称“博普私募基金产品”)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袁豪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358796592B
注册资本 1,000 万元
注册地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梦海大道 5033
号前海卓越金融中心******
经营期限 2015-11-24 至 无固定期限
投资管理(不含限制项目);受托资产管理(不
经营范围 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券资产管理及其
他限制项目)
股东构成及持股比例 深圳博普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关系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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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了《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袁莉萍女士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
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予杜伟民先生,并与杜伟民先生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制的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合琨
公司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予杜伟民先生,并与杜伟
民先生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其持有 100%份额的博普私募基金产品签订了《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
博普私募基金产品同意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等股东权利委托予杜伟民
先生行使,并与杜伟民先生建立一致行动关系。
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伟民先生经协商一致,签订了《一致行动协议
之解除协议》,约定解除杜伟民先生与袁莉萍女士及其控制的合琨公司、博普私
募基金产品的一致行动关系。自《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生效之日起,杜伟
民先生与袁莉萍女士及其控制的合琨公司、博普私募基金产品不再保持一致行动
关系,不再受《一致行动人与表决权委托协议》的约束,亦不再享受该协议约定
的任何权利或承担该协议约定的任何义务。各方确认就一致行动关系的履行和解
除不存在任何争议、纠纷或潜在纠纷。《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自各方签字
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次权益变动后,袁莉萍女士与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博普私募基金
产品,仍为一致行动人。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
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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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主要是袁莉萍女士及其控制的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博
普私募基金产品与杜伟民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所致,不涉及各方持股数量的变
动。袁莉萍女士承诺放弃其通过合琨公司、博普资产私募基金产品间接控制的公
司 45,200,000 股股份对应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仍为杜伟民先生。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未有明确计划或安排在未来 12 个
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的权益。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
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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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权益变动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袁莉萍女士及其控制的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博普私
募基金产品与杜伟民先生解除一致行动关系,持股数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
信息披露义务人各自持股数量的变动。
同时,为保障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确保杜伟民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袁
莉萍女士承诺,《一致行动协议》解除后,袁莉萍女士及/或其控制的主体不以
任何形式谋求公司的控制权,不单独或者联合任何第三方挑战杜伟民先生对公司
的控制权,不利用股东地位或影响力干涉杜伟民先生对公司的控制权,除非杜伟
民先生不再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或不在公司担任重要管理职务;并承诺放弃其通
过合琨公司、博普资产私募基金产品间接控制的 45,200,000 股康泰生物股份(以
下简称“弃权股份”)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弃权股份对应的
表决权。如后续合琨公司、博普资产私募基金产品将所持上述弃权股份全部或部
分转让给袁莉萍女士控制的其他主体的,受让方仍应放弃其所受让弃权股份对应
的公司表决权。上述弃权股份放弃表决权期限为自《一致行动协议》解除之日起
至杜伟民先生不再拥有公司控制权之日或不在公司担任重要管理职务之日。本次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杜伟民先生。
本次解除一致行动关系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及表决权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表决权 持股比 表决权比
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股)
比例 例 例
杜伟民 284,775,143 25.50% 46.62% 284,775,143 25.50% 25.50%
袁莉萍 190,698,738 17.07% 190,698,738 17.07% 17.07%
合琨公司 16,000,000 1.43% 16,000,000 1.43%
博普私募
基金产品
合计 520,673,881.00 46.62% 520,673,881.00 46.62%
注:上述“持股比例”、“表决权比例”以 2026 年 1 月 30 日公司总股本 1,116,929,755
股计算。上表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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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或者其所控制
或委托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杜伟民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其在公司中拥有权益及
变动的情况详见本报告书中“权益变动的方式”中相关内容。
(二)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支付方式及资金来源。
(三)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上市公司实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持股的
目的及后续计划。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杜伟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
存在于其他公司任职的情况,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至第一百八
十四条规定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杜伟民先生作为公司董事,最近 3 年不存在证券市场
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上市公司股份是否存在权利限制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杜伟民先生所持公司股份中质押冻
结股份 71,979,79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6.44%,除此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
持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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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前 6 个月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减持公司股票情况如下:
减持均价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减持股份来源
(元/股)
股权分割取得
的股份(含因公
袁莉萍 集中竞价 17.44 11,031,942 0.99% 司实施权益分
-2025年8月6日
派而相应增加
的股份)
合计 - - - 11,031,942 0.99% -
除上述情况外,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
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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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
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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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杜伟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袁莉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博普资产尊享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3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5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7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9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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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身份证明文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本报告书;
三、《一致行动协议之解除协议》;
四、中国证监会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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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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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情况
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 上 市 公 司
上市公司名称 广东省深圳市
司 所在地
股票简称 康泰生物 股票代码 300601
杜伟民 深圳市南山区
袁莉萍 深圳市福田区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
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义 务 人地 浙江省杭州市拱
称 墅区
址
深圳市前海深港
合作区南山街道
博普私募基金产品 梦海大道 5033 号
前海卓越金融中
心
增加 □
减少 □
不 变 ,但 持 股 人 发 生变化□
有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
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杜伟民与袁莉萍及其一致行 有无一致 (注:本次权益变
量变化 动人持股数不再合并计算,并 行动人 动后,袁莉萍与合
且袁莉萍放弃其通过合琨公 琨公司、博普私募
基金产品仍为一
司、博普私募基金产品间接持
致行动人)
有的 45,200,000 股股份对应
的表决权, 其表决权由 21.12%
下降至 17.07%)
信息披露
信息披露义务人 义务人是
是 是
是否为上市公司 否为上市
第一大股东 否 □ 公司实际 否 □
控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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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多选)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表决权放弃)
占总股本比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表决权比例
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
杜伟民 284,775,143 25.50% 46.62%
披露前拥有权益
的股份数量及占 袁莉萍 190,698,738 17.07%
上市公司已发行
股份比例 合琨公司 16,000,000 1.43%
博普私募基
金产品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表决权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 杜伟民 284,775,143 25.50% 25.50%
信息披露义务人 袁莉萍 190,698,738 17.07% 17.07%
拥有权益的股份 合琨公司 16,000,000 1.43%
数量及变动比例 博普私募基金 29,200,000 2.61%
产品
在 上 市 公 司 中 拥 时间:2026 年 2 月 6 日
有权益的股份变
动的时间及方式 方式:解除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表决权放弃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
不适用
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拟于未来 12 是 □ 否 □ 其他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
个月内继续增减
人尚未明确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 此 前 6 个 月 是 是 否 □袁莉萍女士于 2025 年 7 月 23 日-2025 年 8 月 6
否在二级市场买
日减持公司股份 11,031,942 股。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
卖 该 上 市 公 司 股 没有其他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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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
内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
不适用
控制人减持时是
否存在侵害上市
公司和股东权益
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
控 制 人 减 持 时 是 不适用
否存在未清偿其
对公司的负债,未
解除公司为其负
债提供的担保,或
者损害公司利益
的其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
不适用
否需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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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康泰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
附表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杜伟民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袁莉萍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杭州合琨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 _____________
深圳前海博普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其管理的博普资产尊享 1 号私
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2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3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4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5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6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7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8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9 号私募
证券投资基金、博普资产尊享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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