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20227 证券简称:美登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6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
核查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持
续监管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 3 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
和《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公司 2025 年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
核查意见:
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相符。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均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等文件
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及《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管理办法》
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以及外籍员工,
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本次拟获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的情形,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无获授权益条件。
有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确定以 2026 年 2 月 4 日为本次激
励计划权益的授予日,向 40 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合计授予 43 万份股票期权。
杭州美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