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说明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拟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北京联世传奇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100.00%股权,同时向不超
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有关规定:“上市公司
在十二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
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编制并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的资产交易行为,
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中国证监会对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的累计期限和范围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
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
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本次交易前 12 个月内,公司购买、出售资产情况如下:
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协议,将上海蒙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蒙
彤”)35%股权以 7,358,700 元及公司自支付投资款至受让方支付全部股权转让款
期间的利息的交易对价分别转让至上海岩佑文化传媒有限公司(15%)及上海蒙
彤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
上海蒙彤为一家综合型创意 4A 广告公司,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相同或
相近的业务范围,经测算该资产出售未达到重大资产出售的标准。
签署协议,浙江速网以 127,534,086.51 元的交易对价通过定向减资方式回购公司
持有的浙江速网全部 19.62717%股权。
浙江速网主要从事电商代运营服务,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相同或相近的
业务范围,经测算该资产出售未达到重大资产出售的标准。
下简称“成都青甬”)10%出资权(成都青甬注册资本 100 万元),截至目前,公
司尚未出资。
成都青甬目前暂未开展业务,后续拟投资设立从事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子公司,
与本次交易标的公司属于相同或相近的业务范围,因而需纳入本次交易相关指标
的累计计算范围。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在本次交易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其
他与本次交易同一交易方发生购买、出售其所有或者控制的资产情况,亦未发生
其他购买、出售与本次交易标的属于相同或者相近业务范围或者其他可能被认定
为同一或相关资产的情况。
杭州壹网壹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