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鹏科技: 关于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2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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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1283      证券简称:豪鹏科技           公告编号:2026-011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提供担保后,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
处于公司可控制范围之内。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实
际控制人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 2025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
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新设立或新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
担保额度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700,000.00 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召开股东大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同时,公司实际控制
人潘党育先生将视具体情况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二、进展情况
鹏供应链”)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签署
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龙岗豪鹏供应链综合2026),授信额度为人民币贰
亿壹仟伍佰万元整。同时,公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龙岗豪
鹏供应链保证2026),为豪鹏供应链在交通银行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额人民币
贰亿壹仟伍佰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东豪鹏”)与交通银行分别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编号:龙岗豪鹏新能源综
合2026)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龙岗豪鹏新能源固贷2026),对应的
授信额度为人民币叁亿肆仟伍佰万元整,贷款金额为人民币陆亿元整。同时,公
司与交通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编号:龙岗豪鹏新能源保证2026、龙岗豪鹏
新能源固贷保证2026),分别为前述广东豪鹏在交通银行的主债权本金余额最高
额人民币叁亿肆仟伍佰万元整、陆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行”)签署了《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2026深银横固贷字第0001号】),
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叁亿元整。同时,公司与中信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
编号:【2026深银横保字第0001号】),为广东豪鹏在中信银行的主债权本金金
额人民币叁亿元整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上述担保在预计额
度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HJXTP41
  成立日期:2022 年 11 月 8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平湖街道山厦社区罗山工业区 9 号第 10 栋厂房 401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供应链管理服务;国内贸易代理;进出口代理;
采购代理服务;贸易经纪;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互联网销售
(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电池销售;电池零配件销售;电子专用材料研发;
电子专用材料销售;石墨及碳素制品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
机械设备销售;五金产品零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集成电路芯片
及产品销售;橡胶制品销售;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化工产品销售
(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电子产品销售;
通讯设备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计算机系统服务;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认证咨询;
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豪鹏供应链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86,408.33     93,110.99
   负债总额               76,477.93     82,675.64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            -
    流动负债总额            76,477.93     82,675.64
    净资产                9,930.41     10,435.35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9,428.78     63,600.26
    利润总额               -131.48        673.30
     净利润                -98.62        504.94
  经查询,豪鹏供应链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300MA54P9L55G
  成立日期:2020 年 5 月 21 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潘党育
  住所:惠州仲恺高新区中韩惠州产业园起步区松柏岭大道 38 号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镍氢电池、锂离子电池、动力电池、储能电池、动力电池模组、
储能电池模组、电池保护板封装、电源管理系统及电源系统的研发及销售。一般
项目:电池制造;电池销售;机械设备租赁;住房租赁;认证咨询。(除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公司持有广东豪鹏 100%的股权。
  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539,047.32          585,645.55
   负债总额        446,310.07          492,273.91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53,524.26           62,319.17
    流动负债总额     392,013.46          424,049.05
    净资产         92,737.25           93,371.64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3,883.53          284,995.40
   利润总额         -9,484.32            -357.43
    净利润         -7,190.41             497.93
  经查询,广东豪鹏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务人为豪鹏供应链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龙岗豪鹏供应链综
合 2026)及《保证合同》(编号:龙岗豪鹏供应链保证 2026)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深圳市豪鹏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二)债务人为广东豪鹏的《综合授信合同》(编号:龙岗豪鹏新能源综合
贷款合同》(编号:龙岗豪鹏新能源固贷 2026)及《保证合同》(编号:龙岗
豪鹏新能源固贷保证 2026)
    债权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民币 60,000 万元整

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
(或仲裁费)、保全费、公告费、执行费、律师费、差旅费及其它费用。
兑汇票/信用证/担保函项下,根据债权人垫付款项日期)分别计算。每一笔主债
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日)
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
垫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该笔主债务的保证期间
按各期还款义务分别计算,自每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付款项之
日)起,计至全部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或债权人垫
付款项之日)后三年止。
    (三)债务人为广东豪鹏的《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2026 深银横
固贷字第 0001 号】)及《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深银横保字第 0001
号】)
  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广东省豪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
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
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起三年。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以主合同约定为准。但按法律、法规、规
章规定或依主合同约定或主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则
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日为债务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如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分期清
偿债务,则最后一笔债务到期之日即为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审议生效的担保额度为 700,000.00 万元,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566,970.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4 年
际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12,411.7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的 87.54%。上述担保均是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
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证 2026、龙岗豪鹏新能源保证 2026、龙岗豪鹏新能源固贷保证 2026),以及与
中信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6 深银横保字第 0001 号】);
链综合 2026);
综合 2026)、《固定资产贷款合同》(编号:龙岗豪鹏新能源固贷 2026);
横固贷字第 0001 号】)。
  特此公告。
                         深圳市豪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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