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23 证券简称:润都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整数倍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希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陈新民先生保证向
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1,400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为 0.22%。
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4,907,60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8.20%;本次
变动后,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94,166,204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57.98%。本次权益变动后导致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
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 1%的整数倍。
司治理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润都股份”)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
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李希先生
计划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6
年 04 月 0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司股份不超过 3,348,932 股(占总股本比例 1%),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
份不超过 6,697,865 股(占总股本比例 2%)。
李希先生于 2026 年 01 月 08 日-2026 年 02 月 05 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其持
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1,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2%。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194,907,604 股减少至
员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 19 号——<上市公
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适用意见》的规定,本次权益变动后导
致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合计持有股份占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触及 1%整数倍。
具体权益变动情况如下: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李希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陈新民
(一致行动人)
住所 广东省珠海市
权益变动时间 2026 年 01 月 08 日-2026 年 02 月 05 日
李希先生于 2026 年 01 月 08 日-2026 年 02 月 05 日通过集中
竞价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741,4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2%。
权益变动过程
本次权益变动后,李希先生和陈新民先生(一致行动人)合
计持有公司股份数由 194,907,604 股减少至 194,166,204 股,持
股比例由 58.20%下降至 57.98%。
股票简称 润都股份 股票代码 002923
一致行动
变动方向 增加□ 减少√ 有√ 无□
人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
是√ 否□
或实际控制人
股份种类(A 股、
股东名称 减持股数(股) 减持比例(%)
B 股等)
A股 741,400 0.22%
李希
合计 741,400 0.22%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间接方式转让 □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执行法院裁定 □
(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继承 □
赠与 □ 表决权让渡 □
其他 □(请注明)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占总股本 占总股本
股数(股) 股数(股)
比例(%) 比例(%)
合计持有股份 94,041,612 28.08% 93,300,212 27.86%
李希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94,041,612 28.08% 93,300,212 27.86%
有限售条件股 0 0.00% 0 0.00%
合计持有股份 100,865,992 30.12% 100,865,992 30.12%
陈新民 其中:无限售条件股 25,216,498 7.53% 25,216,498 7.53%
有限售条件股 75,649,494 22.59% 75,649,494 22.59%
合计 合计持有股份 194,907,604 58.20% 194,166,204 57.98%
是√ 否□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及部
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 2026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6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年 04 月 07 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向、计划 合计不超过 10,046,79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减持期间为
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希先生本次减持与披露的减持计划和
相关承诺一致,减持数量在已披露的减持计划范围内,上述减持
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等法律、行政法 是□ 否√
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的股份
二、其他相关说明
构及持续性经营产生重要影响。
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规情形,不存在违背相关承诺的情形。
关注其所持公司股份权益变动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珠海润都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