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骄成超声
股票代码:688392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700号(上海新海经济
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段忠福
住所或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持,合计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
签署日期:2026年2月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
下简称《准则 15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证券法》《收购管理办法》及《准则 15 号》的规定,本报告书
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
市公司”、“骄成超声”或“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骄成超声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所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和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
本报告书 指
变动报告书》
骄成超声/上市公司/公
指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鉴
指 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霖企管、员工持股平台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指 段忠福
鉴霖企管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
市公司股份,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
本次权益变动 指
务人合计持股比例降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行
为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
《准则 15 号》 指
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书中,如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一
名称 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201MA28302M7Y
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执行事务合伙人 段忠福
经营期限 2016 年 11 月 18 日至 2036 年 11 月 17 日
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营范围
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星村公路 700 号(上海新海经济开
主要经营场所
发区)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鉴霖企管的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地区的永久居留权
段忠福 男 执行事务合伙人 中国 上海市闵行区 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二
姓名:段忠福
性别:男
国籍:中国
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的员工持股平台,由段忠福
先生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
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第三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系信息披露义务人一鉴霖企管因自身资金需求减持上市公司
股份。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 12 个月内的持股计划
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不超过 1,896,89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4%。该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实施完毕的减持计划以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其他未完成的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
披露义务人将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鉴霖企管持有公司股份 7,587,58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鉴霖企管通过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减持上市公司股份,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
合计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减少至 4.9999%。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公告编号:
不超过 1,896,896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64%。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 1%刻度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减持公司股份共计 1,821,02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5735%。本次权益变动后,
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5,786,5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999%。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公司股份的变化情况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前 本次权益变动后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无限售条
鉴霖企管 7,587,584 6.5561 5,766,557 4.9826
件流通股
无限售条
段忠福 20,012 0.0173 20,012 0.0173
件流通股
合计 7,607,596 6.5734 5,786,569 4.9999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股份权利受限情况
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质押、
查封或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内,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权益变动信息外,信息
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所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
在应当披露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
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二、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和上述备查文件置于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
部,以备查阅。
第八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
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任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段忠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段忠福
签署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
附表:
基本情况
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上海市闵行区
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骄成超声 股票代码 688392
上海市崇明区新海镇
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名称 注册地址 星村公路700号(上海
业(有限合伙)
新海经济开发区)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名称 段忠福 住所 上海市闵行区
增加 □ 减少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
不变,但持股比例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 无 □
化
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 否为上市公司实际 是 □ 否 ?
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
持股数量:7,607,596 股
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比例 持股比例:6.5734%
持股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A 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
持股数量:5,786,569 股
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
持股比例:4.9999%
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变动数量:1,821,027 股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
时间:2026 年 1 月 30 日至 2026 年 2 月 6 日
的股份变动的时间及方
方式: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减持
式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
是 □ 否 ?
于未来 12 个月内增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是 □ 否 ?(除本次权益变动外,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
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骄成超声波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
表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盖章):上海鉴霖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签字):
段忠福
信息披露义务人二(签字):
段忠福
日期:2026 年 2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