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3356 证券简称:华菱精工 公告编号:2026-003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一致行动协议到期终止暨
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与其一致行动人胡牡花女士签署的《一致
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到期不再续签,一致行动关系自然终止,
各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所具有表决权的数量不再合并计算所致,不涉及
上述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后,胡牡花女士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
先生的一致行动人,各方所持有公司的股份所具有表决权的数量不再合
并计算。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黄业华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24,823,542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18.62%,与一致行动人马息萍女士、黄超先生合计持有
公司股票 29,404,217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05%;胡牡花女士持有公司
股票 3,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5%。
?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黄业华,实际控制人仍为黄业华、
马息萍、黄超。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
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履行及到期终止情况
(一)《一致行动协议》签署情况
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双方自此形成一致行动关系,在《一致行动协议》有
效期内,双方在处理公司经营发展以及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的重大事项时,将保持一致行动。如果双方意见不一致的,胡牡花女士以
黄业华先生意见为准进行表决。同时双方一致同意,在一致行动期限届满后协商
确定是否由黄业华先生受让胡牡花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确认转让,则黄业
华先生需在一致行动期限届满后 30 个交易日内通过大宗交易的方式按约定的价
格受让胡牡花女士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10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股东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
告》(公告编号:2024-081)。
(二)《一致行动协议》履行情况
在《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内,各方对于须由股东会审议的事项,均充分遵
守了有关一致行动的约定和承诺,未发生违反《一致行动协议》的情形。
(三)《一致行动协议》终止情况
近日,公司分别收到各方向公司出具的《关于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不再续签的
告知函》,各方同意并确认《一致行动协议》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到期后不再续
签,黄业华及胡牡花的一致行动关系于 2026 年 2 月 6 日起自然终止且双方已协
商一致不进行后续股份转让。一致行动关系终止后,各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再
合并计算,各自作为公司股东,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依照各自的意愿、独立地享有和行使股东权利,履行相关股东义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系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业华与一致行动人签署的
《一致行动协议》到期,一致行动关系自然终止,所持有公司的股份不再合并计
算所致,不涉及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变动。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情况
股东名称 说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黄业华 24,823,542 18.62%
黄超 法定一致行动人 3,864,475 2.90%
马息萍 716,200 0.54%
根据原《一致行动协议》所
胡牡花 3,000,000 2.25%
持股份合并计算
合计 32,404,217 24.30%
注: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各方持有公司股份及表决权的情况:
股东名称 说明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黄业华 24,823,542 18.62%
黄超 法定一致行动人 3,864,475 2.90%
马息萍 716,200 0.54%
合计 29,404,217 22.05%
胡牡花 / 3,000,000 2.25%
注: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两位小数;
三、一致行动关系到期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终止一致行动协议后,各方仍需遵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黄业华,实际控制人仍为黄业华、马息
萍、黄超。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
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本次变动不涉及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宣城市华菱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