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钢股份: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19:1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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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59    证券简称:首钢股份      公告编号:2026-011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
 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9
月 29 日、2026 年 1 月 20 日召开八届二十次董事会及九届二次董事
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
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首钢股
份有限公司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
其摘要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6
年 1 月 21 日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针对 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
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做了必要登记。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查询了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前六个月(2025 年 3 月 28 日——2025 年 9 月
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
人登记表》;
  (三)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
查对象在激励计划公告前 6 个月的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了查询确认。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了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
清单》。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
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因公司对“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
制性股票进行了回购注销,造成共计 251 名核查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
减少。除前述情形外,共有 50 名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发生买卖公司
股票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 1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上述人员的交易行为是在其被列为内幕信息知情人之前发生的,其当
时未获知本次激励计划的任何信息,在核查期间的交易变动系基于对
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因知悉内幕信
息而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形。
  (二)激励对象买卖股票的情况
  在自查期间,共 49 名激励对象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上述
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均系其完全基于公司公开披露的
信息以及其对二级市场的交易情况自行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其在
买卖公司股票时,并未获知公司筹划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亦未
有任何内幕信息知情人向其泄露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
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经自查,公司在本激励计划策划、讨论过程中均采取
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
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
利用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符合《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相
关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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