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同创: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19:11:1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1387             证券简称:光大同创              公告编号:2026-009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
发行价格为 58.32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108,080,000.00 元,扣除发行
费 用 ( 不 含 增 值 税 ) 人 民 币 103,717,534.12 元 后 , 募 集 资 金 净 额 为 人 民 币
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2023]3138 号《验资报
告》。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管理,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并结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总投资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        累计已投入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入金额(万元)         额(万元)
     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
     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合计            85,060.10      85,060.10   66,377.72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436.25 万元,扣除
前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15,376.15 万元,
公司超募资金尚有 6,376.15 万元未指定用途。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光大同创安徽消费电子防护及功能性产品生产基地建设项
目、企业管理信息化升级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将上述项目结
项,并将上述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预留募集资金
留募集资金的使用尚需一定的周期,根据预留募集资金的支付进度,部分预留
募集资金在一定时间内将处于暂时闲置的状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地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股东利益。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在确保募集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公司生产运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用途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在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含
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利于更好地实现
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股东回报。
  (二)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额度及授权的有效
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
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可转让存单、结构
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保本浮动收益凭证等),上述现金管理产品不
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
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实施方式
  上述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人士在上述
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并建立投资台账。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
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
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
作。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
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定期对所有理财产品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
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
构进行审计。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并
做好投资风险控制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更好地实现公司及子公司
现金的保值增值,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和股东回报。
  六、履行的审批程序及保荐人的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暂时闲置募
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不影响正常生
产经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
民币 7,500 万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用于适当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产品。上
述资金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可在上述额度
内滚动使用。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
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二)保荐人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
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光大同创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六年二月六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光大同创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