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前期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星
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星”)与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耀匀医药”)的诉讼事项,因耀匀医药未履行法院生效的一审
判决,成都金星遂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自贸试
验区法院”)申请执行。后相关各方经协商,就该诉讼及增资协议履行等事
项达成和解,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
资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1)。
二、本次诉讼裁定的情况
上述补充协议生效后,成都金星向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申请撤销对耀匀
医药的执行申请及解除对其的保全措施。近日,成都金星收到四川自贸试验
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本案中对被保全人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 5 起,涉及总金额约 300.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0.16%。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和解有助于稳定子公司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