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美药业: 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19:10:47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006       证券简称:莱美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4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前期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金星
健康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金星”)与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耀匀医药”)的诉讼事项,因耀匀医药未履行法院生效的一审
判决,成都金星遂向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四川自贸试
验区法院”)申请执行。后相关各方经协商,就该诉讼及增资协议履行等事
项达成和解,并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签署了《成都金星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增
资和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诉讼事项达成和解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01)。
   二、本次诉讼裁定的情况
   上述补充协议生效后,成都金星向四川自贸试验区法院申请撤销对耀匀
医药的执行申请及解除对其的保全措施。近日,成都金星收到四川自贸试验
区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
   解除本案中对被保全人成都耀匀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账号的冻结。
     本裁定立即执行。
     三、公司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截至
目前,公司及子公司其他小额诉讼、仲裁事项共 5 起,涉及总金额约 300.8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金额的 0.16%。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其他说明
     本次和解有助于稳定子公司经营,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
险。
     五、备查文件
     《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
  特此公告。
                         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莱美药业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一般,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