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捷科技: 关于追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19: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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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7        证券简称:冠捷科技           公告编号:2026-009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际需要,经 2025 年 2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2025 年 3 月 17 日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 8 月 1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同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电子”)及其下属企业、公司联营企业等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了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1)预计 2025 年度采购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94,730
万元、销售类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9,700 万元;(2)预计 2025 年度将与中国电子
下属企业发生向关联方承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3 万元;预计 2025 年度将
与联营企业发生向关联方出租物业类交易,合同金额约人民币 1,536 万元;(3)为继
续取得“Great Wall”注册商标的合法使用授权,2025 年度商标使用费上限金额为人
民币 42 万元。
  根据公司 2025 年度实际履约情况,(1)申请追加公司向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星显示”)采购类交易金额人民币 5,000 万元,2025 全年不超
过人民币 65,000 万元;(2)申请追加公司向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冠
光电”)采购类交易金额人民币 50 万元,2025 全年不超过人民币 50 万元。
星显示董事、兼任华冠光电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于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其中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追加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年初预计      本次追加      追加后预计     实际发生
            关联人
 类别                    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        金额        金额        金额
采购商品/    捷星显示科技(福              参照市场
                      采购商品              60,000   5,000      65,000   64,165
接受劳务     建)有限公司                 价格
采购商品/ 福建华冠光电有限          参照市场
                   采购商品        0     50       50    41
接受劳务  公司                 价格
    注:公司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经审计,最终数据以 2025 年年度报告审计为准。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捷星显示
        (1)关联方名称:捷星显示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福清市融侨经济技术开发区光电园区
        (4)法定代表人:AHN YOUSHIN
        (5)注册资本:1,70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电视机制造;家用电器研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
  设备批发;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其他电子器件制造;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
  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
  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
        (7)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捷星显示总资产为 161,154.85 万元,净
  资产为 54,705.19 万元;2025 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 319,207.60 万元、净利润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 49%、LG Display Co., Ltd.持股 51%。
星显示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显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备履约能力。
   (二)华冠光电
   (1)关联方名称:福建华冠光电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3)住     所:福清市元洪路上郑
   (4)法定代表人:张高利
   (5)注册资本:2,250 万美元
   (6)经营范围: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子元器件批
发;电子元器件零售;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
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销售;计算机及办公
设备维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
   (7)财务状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华冠光电总资产为 34,271.24 万元,净
资产 为 24,626.50 万元 ; 2025 年前三季 度实 现营业收入 11,274.04 万元、净 利润
-3,149.29 万元。
   (8)现有股权结构情况:公司下属子公司冠捷投资有限公司(Top Victory
Investments Limited)持股 20%、福建福米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75%、中华映管(百慕大)
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5%。
冠光电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的情形,
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光电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良好。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参照市场价格制定。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受市场行业需求波动、产业链供求变化等影响,公司关联交易预计与实际发生情况
发生差异;公司与关联方已形成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带动公司产品销量及整合供应
链优势资源,降本增效及增强竞争优势;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没
有损害本公司利益,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本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上述关联交易而
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该事项已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本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由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全体独立
董事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在业务上有互补、协同关系,关联交易对公司的业务发展有
一定的帮助;公司追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是为了满足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所需,审
议程序符合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
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冠捷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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