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信电子: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19:10:01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300657      证券简称:弘信电子          公告编号:2026-09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一、对外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保证人,分别为全资子公司北京安联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安联通”)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商务区支行(以下简称“中行北
京商务区支行”)、控股子公司荆门弘毅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门弘毅”)
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以下简称“中行荆门分行”)、全资子公司厦
门弘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门弘汉”)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厦门市分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的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与中行
北京商务区支行、中行荆门分行分别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
担保金额均为 3,000.00 万元;与建设银行签署了
                          《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 3,000.00
万元。
  持有荆门弘毅 14.9691%股权的中荆(荆门)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荆产投”)系国有控股企业,由湖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荆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分别穿透持有 75%、25%的股权,其内
部办理反担保业务的流程繁琐、周期较长,为方便快捷办理融资业务,提高荆门
弘毅资金周转效率,本次担保未要求中荆产投提供反担保。
  二、合同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行北京商务区支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公司与中行荆门分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
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三)公司与建设银行签署的《保证合同》
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
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
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
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年止。
  三、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
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事项。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厦门弘信电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弘信电子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良好,盈利能力较差,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估值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