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 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合规性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
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
公司《2026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持股计划”)。公司董事
会经审慎分析及核查,现就本持股计划是否符合《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说明如
下:
文件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有效;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审议本持股计划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
工参与本持股计划的情形;
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本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本持
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益的情形。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实施本持股计划符合《指导意见》《自律
监管指引第 2 号》等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天津捷强动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