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98 证券简称:*ST 赛隆 公告编号:2026-013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信瑞和”)。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国府嘉盈”)审计项目任务繁重,加之国府嘉盈审计
团队部分人员变动,经慎重评估,国府嘉盈恐难以按原定安排继续承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为此,国府嘉盈辞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鉴于此,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任永信瑞和(深
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
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前后任会计师
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
已经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97 年 1 月 14 日(改制设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龙华区数字创新中心(鸿荣源北
站中心)A 栋 1005
首席合伙人:王庆刚,资深中国注册会计师、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
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理事、深圳市龙华区会计学会会长。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永信瑞和事务所合伙人为 36 名、注册会计师 160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29 名。永信瑞和事务所 2025
年度经审计业务收入 9,729.3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6,816.28 万元,证券业
务收入 599.75 万元。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永信瑞和事务所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 5,000 万元,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559.81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和职业责任保险
累计赔偿额大于 5,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永信瑞和事务所及其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0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吴嫩清,2008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19 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2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治中,2011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22 年开始从事
证券业务审计,2020 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
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0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远,2015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 年开始
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3 年开始在永信瑞和事务所执业,2026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质量控制复核的上市公司报告数量 2 份。
项目合伙人吴嫩清、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治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志远近
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永信瑞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多
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且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
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
与审计机构商定年度审计费用。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为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
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形。
(二)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
因审计项目任务繁重,加之审计团队部分人员变动,经慎重评估,恐难以按
原定安排继续承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为此,原聘任的北京国府
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决定辞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
鉴于此,为保障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年报披露的及时性,公司拟聘任
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
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次聘任事项并确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
沟通》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沟通与配合工作。
三、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核查,认为:永信瑞和(深圳)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符合《证券法》规定的资格,在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聘
任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请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
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同意公司拟聘任永信瑞和(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议。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特此公告。
赛隆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