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A/H):000063/00763 证券简称(A/H):中兴通讯 公告编号:202608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基本情况
出资 2 亿元人民币(本公告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粤港澳基金”或“基金”)份额,并签署《粤港澳大湾
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简称“合伙协议”)。
于认购粤港澳大湾区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的议案》。根据《中
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基金,也未在粤港澳基金中任职。
二、粤港澳基金的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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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亿元
序号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合伙人名称 合伙人类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认缴出资额 出资比例
- 合计 - 450.5 100% 504.5 100%
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三、粤港澳基金的合伙人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基金管理人
基金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深润
国创”),深润国创是由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投”)全资子公司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简称“深创投红土基金”)和华
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简称“华润投资天津”)组建的合资公司,其中,深创
投红土基金持股 90%,华润投资天津持股 10%。
深创投旗下具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质的专业基金管理人承担管理职责,在合伙协议
签署之日,基金管理人为深创投全资下属公司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
司(简称“福田红土”),后续为进一步保障对粤港澳基金的管理专注和资源投入,深
创投将新设全资下属公司作为粤港澳基金的专职管理机构,并进行管理人变更。
(1)公司名称:深润国创(深圳)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20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5201
(4)注册资本:5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赵洪涛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深创投红土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45,000 90%
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 5,000 10%
合计 50,000 100%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
服务)。
(1)公司名称: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8 月 25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5201
(4)注册资本:1,0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左丁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81,951.99 28.1952%
深圳市星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0,001.09 20.0001%
深圳市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27,931.20 12.793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07,996.23 10.7996%
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304.67 5.0305%
深圳市立业集团有限公司 48,921.97 4.8922%
七匹狼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8,921.97 4.8922%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36,730.14 3.6730%
深圳市亿鑫投资有限公司 33,118.11 3.3118%
深圳市福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4,448.16 2.4448%
深圳港集团有限公司 23,337.79 2.3338%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14,002.79 1.4003%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2,333.90 0.2334%
合计 1,000,000.00 100%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参与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与创业投资管理顾问机构;股权投资;投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受托管理
投资基金(不得从事证券投资活动;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开展投资活动;不得从事公
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受托资产管理、投资管理(不得从事信托、金融资产管理、证
券资产管理及其他限制项目);投资咨询(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
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策划;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在合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上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
(1)公司名称:深圳市福田红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6 年 12 月 13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5201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萍
(6)股权结构:深创投通过深创投红土基金持股 100%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8)备案情况:福田红土已于 2017 年 5 月 18 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
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工作,登记编码为 P1062817。
(二)其他合作方情况
(1)公司名称:国家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5 年 7 月 21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木樨地北里甲 11 号楼 C 座 719 室
(4)注册资本:10,0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霍福鹏
(6)股权结构:中国财政部持股 100%
(7)经营范围: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服务(须在中国证券
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
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
动);企业管理咨询。
(1)公司名称: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25 年 12 月 18 日
(3)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西路 15 号珠江城 13 楼
(4)注册资本:5,0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沈国飞
(6)股权结构:广东省财政厅持股 100%
(7)经营范围: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
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1)公司名称:深圳市国创引科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5 年 12 月 15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桂湾五路 128 号基金小镇基金 9
米商业平台 29-2
(4)注册资本:1,890,100 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国创引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蔡赟东)
(6)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深圳市引导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1,280,000 67.7213%
深圳市汇通金控基金投资有限公司 300,000 15.8722%
深圳市前海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200,000 10.5815%
深圳市宝安区产业投资引导基金有限公司 30,000 1.5872%
深圳市龙华产业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30,000 1.5872%
深圳市龙岗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0,000 1.5872%
深圳市光明科学城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000 1.0581%
深圳市国创引投资有限公司 100 0.0053%
合计 1,890,100 100%
(7)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
(1)公司名称:华润投资创业(天津)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7 日
(3)注册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中关村科技园融汇商务园一区 13-2-122
(4)注册资本:2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福政
(6)股权结构:华润创新发展(深圳)有限公司持股 100%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1)公司名称:深圳市红土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7 年 11 月 28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珠社区海德三道 1066 号深创投广场 5201
(4)注册资本:1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萍
(6)股权结构:深创投持股 100%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业务,代理其他创业投资企业等机构或个人的创业投资
业务,创业投资咨询业务,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业务。
(1)公司名称:江门市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6 年 5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江门市蓬江区江会路 5 号 9 层
(4)注册资本:154,239.86 万元
(5)法定代表人:梁军华
(6)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江门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0,000.00 64.8341%
江门市财政局 54,239.86 35.1659%
合计 154,239.86 100%
(7)经营范围:发起设立政府投资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股权投资和资产管理;
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投资;有关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1)公司名称:东莞市科创资本产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5 年 9 月 29 日
(3)注册地址:广东省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 5 号 1 栋 905 室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王庆东
(6)股权结构:东莞科技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100%
(7)经营范围:股权投资、投资咨询、融资资本运作的咨询服务(不含证券与期
货)、企业管理咨询;项目投资。
(1)公司名称:珠海市新质生产力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成立日期:2024 年 11 月 15 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会兴街 115 号珠海国际金融大厦北塔 1519 单元
(4)注册资本:400,000 万元
(5)执行事务合伙人:珠海科创海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褚
俊虹)
(6)合伙人信息:
合伙人名称 认缴出资额(万元) 出资比例
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 250,000 62.5000%
珠海华发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149,500 37.3750%
珠海科创海盛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 0.1250%
合计 400,000 100%
(7)经营范围: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
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
活动)。
(1)公司名称:工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9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南京市浦滨路 211 号江北新区扬子科创中心一期 B 幢 19-20 层
(4)注册资本:2,7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冯军伏
(6)股权结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7)经营范围:以债转股为目的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将债权转为股权并对股
权进行管理;对于未能转股的债权进行重组、转让和处置;以债转股为目的投资企业股
权,由企业将股权投资资金全部用于偿还现有债权;依法依规面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
发行私募资产管理产品支持实施债转股;发行金融债券;通过债券回购、同业拆借、同
业借款等方式融入资金;对自营资金和募集资金进行必要的投资管理,自营资金可以开
展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证券等业务,募集资金使用应当符
合资金募集约定用途;与债转股业务相关的财务顾问和咨询业务;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
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公司名称: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17 年 7 月 26 日
(3)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 9 号楼 16 层 1601-01 单元
(4)注册资本:2,700,000 万元
(5)法定代表人:张明合
(6)股权结构: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7)经营范围:非银行金融业务。
(1)公司名称: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
(2)成立日期:2000 年 9 月 8 日
(3)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大富苑工业区顺络观澜工业园
(4)注册资本:80,631.8354 万元
(5)法定代表人:袁金钰
(6)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截至 2025 年 9 月 30 日):
股东名称 持股数(股) 持股比例
新余市恒顺通电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55,502,000 6.88%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5,191,882 5.60%
袁金钰 40,359,057 5.01%
中量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量投成长 10 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24,789,860 3.07%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全趋势投资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15,142,547 1.88%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 50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
资基金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期员工持股计划 9,563,500 1.19%
鹏华基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险-鹏华基金国
寿股份成长股票型组合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供出售)
深圳顺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期员工持股计划 8,517,000 1.06%
张春定 8,130,000 1.01%
(7)经营范围: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新型电子元器件;提供技术方案设计和
技术转让、咨询服务,销售自产产品。
经合理查询,深润国创、深创投、福田红土与深圳红土创投具有一致行动关系,与
国家引导基金、广东引导基金、深国创、华润投资天津、江门投资、东莞科创、珠海新
质投资、工银投资、建信投资、顺络电子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合作方均不是失信
被执行人。
本公司持有深创投 0.2334%股权,深润国创、深创投、福田红土与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未
以直接或间接形式持有本公司股份。上述合作方与本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合伙协议的主要内容
募集金额为准);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全体合伙人根据基金管理人发出的出资缴付通
知分三期缴付出资,其中首期出资缴付比例不低于认缴出资额的 40%,后续出资分两期
等额缴付。
伙企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
与新能源、电子硬件、前沿材料等国家政策支持的领域。
合伙人会议为基金的最高权力机构,合伙人会议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组成,由合伙人
按认缴出资额比例行使表决权。除合伙协议另有规定外,合伙人会议须由普通合伙人及
代表全体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总额三分之二以上的有限合伙人共同出席方为有效。
粤港澳基金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简称“投委会”),负责决策股权投资项目、基
金投资项目及其重大投后事项、退出等事项。投委会应由 5 名委员参与并表决,其中,
基金管理人委派 4 名,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 1 名,任一投资决策事项均应当由 4 名及以
上参与表决的投委会委员同意方可通过。本公司对粤港澳基金拟投资标的不具有一票否
决权。
粤港澳基金按照“先回本、后分红”原则进行分配:先向全体合伙人分配本金,直
至全体合伙人获得等同于其实缴出资额的分配额;再按照门槛收益率向全体合伙人分配
门槛收益;如有剩余,向普通合伙人分配 20%超额收益,剩余 80%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
配给全体合伙人。
粤港澳基金的基金投资项目采用到期解散清算、份额转让等方式退出;股权投资项
目通过企业上市、股权转让、解散清算等方式退出。
粤港澳基金解散或清算前,原则上有限合伙人不得退伙或提前收回实缴出资额,也
不得转让基金份额。
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四、粤港澳基金投资事项可能导致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况及其他情况说明
粤港澳基金自身的业务以基金投资和股权投资为主,现阶段并不涉及同业竞争及关
联交易。若将来有变化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程序。
本次投资前十二个月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情形。
五、对本公司的影响及存在的风险
中兴通讯出资认购粤港澳基金,一方面为公司核心业务的战略执行提供支持,另一
方面通过参与优质产业投资标的的布局,获取投资回报。中兴通讯不控制粤港澳基金,
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进行
会计处理。
因市场环境变化、政策环境变化、被投资企业的经营情况的变化、利率波动的变化
等一系列因素,粤港澳基金存在未能实现预期收益的风险。公司将督促基金管理人制定
完善的投资流程与严格的风险管控流程,从而降低本次投资的风险。
六、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