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6-003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黑
被担保人名称
牡丹纺织”)
本次担保金额 30,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一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40,75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担保人名称
“达辉建设”)
本次担保金额 12,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二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被担保人名称
“八达路桥”)
本次担保金额 12,000.00 万元
担保对象三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25,000.00 万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0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特别风险提示 资产 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丹”)新增签署对外担保合同人民币 54,000.00 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以下简称“建设银行常州新北支
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与建设银行常州新北
支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限额人民币 18,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
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
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
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
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与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为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与
招商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5,000 万
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
款或其他融资或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
年。
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上海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达辉建设与上海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
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
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与上海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与上海银
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7,000 万元的连
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签署《最
高额保证合同》,为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纺织与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签署融资业务合
同提供不超过最高本金限额人民币 12,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对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八达路桥提供的担保,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
各自所持有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和 2025 年 5 月 12 日分别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
会议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
及公司拟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000 万元融资额度、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的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258,240 万元的融资额度,公司子公司为越南纺织项目向银
行申请不超过 5,700 万美元(或等额人民币)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详见公司公告 2025-010、2025-018、2025-027)。
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
行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持有黑牡丹纺织 100%的股权
法定代表人 姜为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0323906739N
成立时间 2014 年 12 月 24 日
注册地 常州市天宁区青洋北路 47 号
注册资本 8,0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
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棉花加工;针纺织品销售;针纺
织品及原料销售;服装制造;棉花收购;建筑材料销售;
建筑装饰材料销售;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
经营范围
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劳动保护用品销
售;日用杂品销售;面料纺织加工;以自有资金从事投
资活动;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
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纺织专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83,810.36 77,169.10
负债总额 58,901.82 53,097.54
资产净额 24,908.54 24,071.56
营业收入 42,964.67 72,600.76
净利润 836.98 1,700.63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公司间接持有达辉建设 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 金青青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81MA1Q52CE6G
成立时间 2017 年 8 月 24 日
注册地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 1 幢 1808 号
注册资本 25,800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港澳台法人独资)
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
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
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房
地产开发经营;建筑劳务分包;输电、供电、受电电力
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
经营范围
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
目: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
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92,293.07 94,623.46
负债总额 69,358.94 67,821.72
资产净额 22,934.12 26,801.74
营业收入 27,768.70 42,900.99
净利润 1,197.58 3,967.43
?法人
被担保人类型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 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
被 担 保 人 类 型 及 上 市 ?控股子公司
公司持股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公司间接持有八达路桥 90%的股权,贺信芳持股 5%,蔡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树兴持股 4.44%,蒋息华持股 0.56%
法定代表人 江小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2040425113971X3
成立时间 1986 年 10 月 27 日
注册地 常州市新北区新桥商业广场 1 幢 2115 号
注册资本 8,657.933 万元人民币
公司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公(道)路、桥梁、交通设施建设,市政工程施工。(依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各类工程建设活动;住
宅室内装饰装修;水运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建设工程勘察;公路管理与养护;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建筑劳务
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经营范围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
市政设施管理;市政设施管理(除环境质量监测、污染
源检查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园林绿化工程
施工;城市绿化管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建筑信息模
型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
务派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
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项目 /2025 年 1-9 月(未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资产总额 125,570.19 105,457.11
负债总额 94,619.85 81,226.73
资产净额 30,950.34 24,230.38
营业收入 64,345.73 57,525.23
净利润 6,363.42 3,095.01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新北支行
被担保人: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后三年止
担保金额:18,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
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垫
付的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信用证项下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
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
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
等)。
(二)《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三)《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每笔贷款或其他融资或
银行受让的应收账款债权的到期日或每笔垫款的垫款日另加三年
担保金额:5,000.00万元
担保范围:根据《授信协议》在授信额度内向授信申请人提供的贷款及其他
授信本金余额之和(最高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以及相关利息、罚息、
复息、违约金、迟延履行金、保理费用、实现担保权和债权的费用和其他相关费
用。
(四)《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常州达辉建设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7,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
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
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
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
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
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五)《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江苏八达路桥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7,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合同所形成的债权本金、利息、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主
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与主债权有关的所有银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开证
手续费、信用证修改费、提单背书费、承兑费、托收手续费、风险承担费);债
权及/或担保物权实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保全费、执行费、
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公告费、拍卖费、过户费、差旅费等)以及债务人给债
权人造成的其他损失。
(六)《最高额保证合同》
保证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行
被担保人:黑牡丹纺织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担保金额:12,000.00万元
担保范围:主债权之本金及其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
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
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之和。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对象为公司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资金均用于三家子公司的经
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三家子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良好,资信情况良好,
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制的范围之内。八达路桥其余自然人股东以其各自所持有
八达路桥的股权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作为对公司提供担保的反担
保。本次担保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整体经营产生重
大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了十届七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子公司拟申请融资额度及公司拟为其提
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详见公司公告 2025-010、2025-018)。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399,481.58 万元人民币
(全部为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39%。除上述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
保,亦不存在对外担保逾期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