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177 证券简称:东亚药业 公告编号:2026-007
债券代码:111015 债券简称:东亚转债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基本情况
投资金额 30,000 万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后)
投资种类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产品
资金来源 自有资金
? 已履行的审议程序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6 日召开了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的最高额度从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含
本数),使用期限与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本次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 年 2 月 6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在前述额度
及期限范围内,各投资主体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范围虽然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
理财产品,但鉴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投资产品受到政策风险、市
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因素影响,该事项的实施存在
一定的收益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调整后的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公司资金收益,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不含风险投资),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将暂时闲置的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从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整至不超
过 3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委托理财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
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前述额度。
(三)资金来源
公司(含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合格专
业的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委托理财资金
用于投资我国市场信用级别较高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中低风险理财产品(包含银行结构性存款)等。
(五)投资期限
本次调整后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 年 2 月 6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二、审议程序
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将暂时
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最高额度从不超过 2.5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调
整至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含本数),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
的前提下,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理财产品,使用期限与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的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期限一致,即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2026
年 2 月 6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8 日止。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各投资主体
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本次委托理财事项在
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有权
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2)管理层进行具体实施时,需得到公司董事长批准并由董事长或其授权
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投资活动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必要时可外聘人员、委托
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报告。公司
财务部要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
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1)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
做好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2)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
全;
(3)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1)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
人、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2)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
未经允许不得泄露本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
理财业务有关的信息;
(3)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
否则将承担相应责任。
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等情况。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
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
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
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公司通过适度的委托理财,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
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理财
产品计入“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等科目。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
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浙江东亚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