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伦电子: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公告

来源:证券之星 2026-02-06 16:0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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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88206    证券简称:概伦电子      公告编号:2026-004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期回复《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申请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的方式购买成都锐成芯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纳能微电子(成都)
股份有限公司 45.6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
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组上市。
  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9 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上海概伦电子股
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的审
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并购重组)〔2026〕2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
根据《审核问询函》的要求,公司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得超过 1 个月。如
难以在前述时间内回复的,可以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审
核规则》的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一次,时间不得超过 1 个月。
  公司在收到《审核问询函》后,立即组织本次交易相关中介机构进行了逐项
核实和答复。鉴于《审核问询函》涉及的部分事项还需进一步落实,相关事项的
完成所需工作时间较长,预计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完整的书
面回复及相关文件。为切实稳妥做好《审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工作,经与本次
交易的各方及有关中介机构审慎协商,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延期回复的
书面申请,申请自《审核问询函》回复期届满之日起延期不超过 1 个月提交《审
核问询函》回复等相关文件,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多项条件后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等。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批准和注册,
以及最终取得审核通过和同意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继续推进本次
交易的相关工作,并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概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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